谨于小节 善待人生
首先,作为一名公务员,一名党政干部,一定要注意道德修养,尤其是我们法院的工作人员,道德水平更应该高于一般公民。从古到今,国家选拔干部的标准,都是“以德为先,贤能辅德,惟德惟贤,方能服人”,因此,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生活中,一定要注意道德水平的加强和提高。在人际交往中也要注意,“与德为领,与德为友、与德为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和道德水平低下的人划清界线。只有道德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才能得到社会尊重,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才能得到当事人的支持,工作起来才能更加得心应手。当然,在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也要加强学习,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上级法院下发的文件和精神,学习其它法院的先进工作方式和执行技巧。只有不断的学习,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创新,学以致用,才能紧跟我国法制建设前进的步伐,才能在工作中如鱼得水,举重若轻,才能对得起起头顶上的国徽,对得起百姓的期望。
在普通人眼中看来,法院拥有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但我们心中应当清楚的把握住,这种权力是法律赋予的,是人民赋予的。把它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立党为公上是尽职,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用在谋取私利上就是渎职。依法运用这种权力,依法用好这种权力,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百姓利益,这才是法的精神和法的本意。基层法院是司法战线的最前沿,是最近贴近老百姓的地方,我们身处其中,一定要做到知法、守法、尚法。只有我们首先尊敬法律、崇尚法律、才能在群众面前保持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才能赢得群众的长久信任。
现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形容我们有的领导干部:抽烟,一闻知真伪;喝酒,一抿知高底;麻将,一摸明花点;工作,一问三不知。这说明个别人的尸位素餐和在其位不谋其政,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公务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法律是国家最高级的统治工具,而法院则是国家公权力的最直接的代表。因此,作为法院干部,勤学才是德,一个放松自我,不勤于学习的人失德的机会则远大于勤学之人,学而生德,学而生智。
我认为,定期的进行思想教育和自我反思,是非常有必要的,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车子走的久了,上点油,跑起来才会更加轻快。人也是一样,只有首先在思想上勤于反省、多听周围人的意见,多与身边领导同事多交流,在工作中才能一马平川,坦坦荡荡。我觉得黄家波同志的这八个字作为院训,是对人生观、价值观的精僻概括。 “厚德方能载物,博学才可洗冤,尚法自应清廉,自强亦当勤勉”,阳光的生活才会生机蓬勃,失去阳光和自由方知阳光和自由的价值。但为时已晚,既是普通人,行于普通事,谨于小节,善待人生。
作者单位:枝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