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裴缜副院长带队到枝江法院开展湿地司法保护调研工作并签订“共建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
6月17日,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带队到枝江法院调研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与枝江市人民法院、枝江市公安局、枝江市检察院、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分局、湖北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并与枝江法院、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同签订“共建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最后,三家单位共同举行了揭牌仪式。
座谈会上,丁盼汇报了枝江法院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李娜介绍了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概况并播放宣传片,各与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分别介绍了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就更好推进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裴缜即兴赋诗一首,称赞枝江“人杰地灵好地方”,并对枝江地方党委政府在生态保护、湿地建设、营商环境、信访维稳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高度赞扬了枝江法院的各项工作。
裴缜指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远见和格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系统思考,全局谋划,推动协议贯彻落实;要加强部门交流,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社会综合治理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结合起来,强化美丽中国建设,保护长江,保护湿地,保护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此次共建基地、共签协议、共同揭牌,对于维护长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枝江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准指导下,加强各方协作,主动服务作为,为打造美丽枝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