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调解 帮助企业活下来
2019年5月至8月期间,被执行人点军区某某生鲜超市因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被宜昌市点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7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经营销售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超市未如期履行行政处罚义务,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6月23日作出加处罚款50000元的履行催告书。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故市场监管局向点军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8月19日,点军区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同年8月24日,本案依法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向双方了解案情,并多次到超市、周边小区走访调研企业具体经营情况,了解到超市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主动送菜和物资上门,帮助周边小区业主解决生活问题。现超市受疫情影响确实存在实际经营困难,尚无执行能力。故执行法官多次给超市经营者做思想工作,帮助其通过承认错误、筹措交纳罚款和采取补救措施等方式争取申请执行人的谅解。2020年9月11日上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在点军区检察院相关人员的监督见证下,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超市负责人马某娥主动向市场监管局承认错误,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交纳了部分罚款,市场监管局当场决定免除对其加罚部分的罚款,同时双方对剩余部分罚款达成了分期分批履行的和解协议,成功避免了超市因执行导致关门停业的后果。法院在化解行政处罚纠纷的同时,成功帮助企业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