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工龄不翼而飞“法院 工会”调解找回
10年工龄不翼而飞,职工社保缴存出现断层,“法院 工会”用心用情化解纠纷。7月15日,宜昌市“法院 工会”调解现场出现感人一幕,调解案件的对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原本严肃的庭审变为轻松的交心谈心,一起时隔30年的劳动关系确认争议案被化解。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士勇参与了5起系列案件的调解工作。
兢兢业业工作近20年,临近退休年龄才发现职工养老保险仅仅缴纳了10年。5名在某企业工作的职工陷入相同困境,企业未予以缴纳养老保险的10年缺失,将直接影响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今年1月,某文旅公司夏某、周某等5名职工在查看社保缴存明细时,发现个人社保缴存年限缺少1991年至2001年的缴存记录。而这5名员工入职以来一直在这家文旅公司工作,如今10年的工龄不翼而飞,他们认为这将直接影响自己将来的退休待遇。在多次与企业求证、协调无果的情况下,5人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企业1991年至2001年的劳动关系。
由于时间久远、人员变动、政策调整、财务凭证尘封等诸多原因,上诉人和企业均无法说明当时状况,举证成了难题。
案件上诉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中院立案一庭工作人员在审查二审案卷时,敏锐地意识到,该5起系列劳动纠纷若进入诉讼程序后判决,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上将大打折扣,同时,这类纠纷事关职工的重大切身利益,是现实的民生问题。经立案一庭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当事人确认调解意向后,通过“法院 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派至宜昌市总工会调解中心调处。
7月15日,张士勇副院长和宜昌市总工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宜昌中院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工作,企业与职工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扶持的感情被逐步唤醒,企业敢担当、有作为的责任感逐渐加深,提出了认可5名职工自90年代初至2001年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职工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承担上诉费的调解方案。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并在调解笔录中签字确认。
把举证质证式改成谈心式,让双方当事人共同回顾企业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用心用情来化解矛盾和纠纷。双方带着对企业的深厚感情友好协商,愉快地握手言和。这起时隔30年的劳动关系确认争议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目前,系列劳动争议案件已由宜昌市总工会调解中心出具调解书,并将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系列案件的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了调解组织的专业领域特长,彰显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优势,检验了诉调对接的工作实效,是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宜昌市“法院 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共有8名调解员,承担着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的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同时肩负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派的劳动争议先行调解。今年以来,该调解室共受理诉前和先行劳动争议调解案33例,成功调解24例,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