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三个法院的宣传工作被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近日,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发布通报,表扬2017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法院。宜昌市三个法院获此殊荣,分别是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宜昌中院适应新形势发展,回应社会关切,传播司法正能量,积极做好与新闻媒体的配合与协调工作,抓住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来,该院在自媒体上发布微博、微信2000余条,官方内外网站更新1000余条。同时逐步实现自媒体与外媒体的深度融合,《人民法院报》、《三峡日报》等多次刊发头条文章报道宜昌法院审判工作和党建工作,在《湖北日报》、《楚天法治》、新华网等多家媒体上发表稿件近100余篇。创新宣传工作机制,首开网络直播通道,在全省法院率先探索利用网络直播形式报道执行以及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获得全国各地几百万人关注;完成拍摄“全市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系列短片,并在宜昌市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获奖法官的相关感人事迹,向全社会传递了人民法官“向善、向上、向美”的正能量和法院人应有的精神本质,都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接下来,宜昌法院将继续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新变化新特点,主动适应司法宣传工作新规律新要求,强化阵地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