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医生
随手拈来这样两个案例。一个案子是,一个农民,全家五口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这位农民只好进城打工挣钱。在一次施工中前手臂被机器打断,由于他与施工组织者与发包方公司都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没有办理书面手续,索赔时二者相互推诿不管。无奈之中他含着眼泪到法院打官司,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判令被告方给予赔偿。当他拿到赔偿款后来到法院表示感谢时,他同样含着眼泪。这是激动的眼泪,就像患者因为医生为其解除了疾病痛苦而从内心由生感激之情。还有一个离婚案,男方从铁合金厂下岗后,心情不好,沉溺于打牌赌博之中,把17000元补偿费陆陆续续输光了。带着怒气经常打骂其妻,女方带着被丈夫殴打的伤心哭泣离婚。从表面看这桩婚姻已无法挽回,但细心的法官详细询问双方生活情况,得知女方在县城从事个体经营。承办法官多次到男方和女方娘家做调解工作。女方表示只要丈夫不打牌不打人还有和好的可能。男方表示一定改掉打牌打人的缺点,以后好好做人好好做事。一年后承办法官回访看到他们亲密无间,日子甜蜜,生意红火时从内心感到欣慰。试想假若法官当初简单地凭书面材料开庭判决离婚,也许双方各奔东西,终生留下感情的伤口,这和庸医误诊而留下后遗症的痛苦又有什么不同呢?
法官每办一件案子,也许就是在进行这一项重复性的劳动,而这种重复性的劳动对当事人来讲,则可能涉及重大的利益,甚至是终生的痛苦与幸福。我常想:对每个人来讲,打官司并不是“必经程序”,有些人也许一生不会和打官司沾边;有些人也许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这仅仅一次的官司对法官而言只是工作中的一项重复性劳动,但对当事人来讲则是一生一世的回忆。回忆也许是美好的,也许是痛苦的……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古人一语道破了法官职业的责任和风险。法官办案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就像手术台上的医生,出了差错,就会造成病人不可挽回的痛苦。法官应不断刻苦钻研法律和审判业务,提高办案水平,如果业务水平低下办错案,就像医生医技不精而庸医误人一样。法官要对每一个案子都同等认真对待,办案不能吃老本,就像一个医生医好许多病人的成就对于由于该医生偶尔一次疏忽造成医疗事故的病人毫无意义一样。法官如果徇私枉法,草菅人命,不仅仅是违背职业道德与法相悖,而且是违背做人的良知,就像医生有意拖延治疗,有意开错药开错刀一样。法官面对的是当事人,医生面对的是患者,无论面对的对象职位高低,穷富强弱与否,都要一视同仁,尽心尽力,人人平等。法官也好,医生也罢,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程序,只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和谐健康的社会也就显现出来。
作者单位: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