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中,让我们奉献
作为年轻人,我们或许曾有过这样的感叹:我们生不逢时,没有赶上英雄时代,要不也会名扬天下!或许也曾有过这样的抱怨:我们时运不佳,没有摊上一个好岗位,否则咱们也能露露脸儿!但是,自从我进了法院工作,每天和身边优秀的法官们一起上下班,亲眼目睹他们对每一个案件的细心审理,虽然是本职工作,是最平凡的,但也是最伟大的。他们总是在开庭前认真研究案卷、做好庭审提纲,开庭后用心做调解工作。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离婚案件的审理。夫妻双方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无疑是在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从小在父母的庇护下长大,一旦他们失去了这把“保护伞”,会感到莫名的无助和自卑。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民二庭的法官们总是苦口婆心的开导这些无辜的孩子,劝他们不要因父母闹离婚而影响学业,要乐观的对待生活!而最让人头疼的,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因为法官们面对的是对法律知识的极度缺乏的农民百姓,不仅要考虑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时候还要顶着烈日亲自下乡测量田地,处理因这类案件而引发的婆媳纠纷、邻里纠纷、兄弟纠纷,并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我曾问自己:他们普通吗?普通!因为他们和许多的公务员一样,每月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我又问自己:他们平凡吗?不平凡!因为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克已奉公,公正司法,永葆法官执法如山、清廉似水的本色!所以,我没有了先前的感叹,更没有了生不逢时的抱怨,有的,只是对他们平凡岗位中默默奉献精神的敬佩,以及自己能和这些优秀法官一起工作的自豪!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法官的威信除去权利的约束,更多的来源于人格的魅力。我们深知“法官”这一职业是高尚的职业,也是高危的职业。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法官们经常会遭遇人情的干扰,会遭遇恶势的恫吓,甚至遭受人身安全的攻击,但他们毫无惧色;面对人民的困苦和愁难,他们忧民之忧、感同身受;面对个人利益的取舍,他们毫不犹豫、乐于奉献;面对纷繁复杂的审判业务工作,他们以法官的良知和信仰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腐败者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因为他们深知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就是他们的靠山!“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就是这样的道理吗?
记得2007年5月,我刚进法院工作不久,就从档案室调岗到立案庭,从事专职书记员工作。为了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院领导专门给我们去宜昌学习亚伟速记的机会。我感动,因为我只是一名临时工,但院领导并没有把我当外人;我自豪,想着每天能和我崇拜的法官们一起坐在威严的审判庭里共事,我无比激动!每次开庭时看见法官们在审理案件严肃紧慎的态度,使我发现:其实作为书记员也要熟知法律知识,否则它的缺乏会严重影响亚伟速录的效率,从而对审判工作造成影响。刚开始,我只是不懂就问,把法律专业术语和程序记在电脑里,遇到复杂的案件审理,提前一天向法官借阅档案,对赔偿金额的计算做到事先有准备,这样遇到的当庭提出反诉和变更诉讼请求的案件也不至于措手不及,重复着这种程式化的工作。渐渐地,使我明白“书记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庭审记录员,这份职业也需要和法官们一样,抓好自身学习,也要勤于思考、善于分析。因此,我学会了在庭审结束后,遇到同意调解的当事人,积极配合法官帮着做调解工作,解决矛盾。我想,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法官的好帮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我应有的贡献!
金钱不属于你,
荣誉不属于你,
属于你的,
是那神圣的法律责任:
促你成为人民的坚强卫士!
鲜花不属于你,
掌声不属于你,
属于你的,
是那法官心中的一盏灯:
闪烁着为人民司法的光辉,
伴你迎来灿烂的黎明!
作者单位:兴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