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境想发财,日子越发有“判”头
时间: 2022-06-13 17:20
来源: 长阳法院
6月8日,长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偷越国境案,被告人章某到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6月中旬,被告人张某经与在缅甸经商的朋友联系,决定邀约覃某某等三人偷渡至缅甸务工挣钱,张某负责联系偷渡事宜。随后,张某组织人员通过乘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偷渡至缅甸勐波。随后,四人各自寻找经商、务工机会。同年10月29日,张某从缅甸返至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非法入境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张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张某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某进行了最后陈述,自愿认罪认罚。
鉴于张某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长阳法院当庭判决张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长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向全社会郑重宣告,偷越国境不仅违反国家法律,更易陷入电信诈骗等陷阱,带来疫情传播的风险,切莫以身试法,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