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长江大保护的宜昌法治答卷
宜昌中院发布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2019年至今,宜昌法院共受理涉长江生态环境案件495件,审结484件,宜昌法院人肩负时代责任,以满腔热血,投身长江保护的司法事业,创造了涉长江环保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信访的审判佳绩。”
为提高社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江大保护治理体系,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宜昌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2022.5)》(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近年来,宜昌两级法院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不断增强环资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向未来,探索创新,积极作为,不断加强长江司法保护的体制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以制度为先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法院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关于开展“美丽宜昌•环资审判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方案》;优化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工作机制,督促基层法院实现环资案件的统一归口专业化审判,在辖区内设有生态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国家生态公园的基层法院,推进成立专门化的审判机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司法保护工作,用法律手段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强化协作意识,助力打破以行政区域、行业划分等为治理单元的传统模式,打开流域整体管治的新格局;创新修复机制,以公益诉讼助推长江大保护开展,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修复履行判决执行方式。深化司法公开,提升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的法治意识,引导提高公众的长江环保参与感和紧迫感。
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仅2022年1月以来,宜昌中院保护长江的大动作就包括:1月院在宜昌辖区内首次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判决被告承担生态修复和赔偿责任。2月与恩施中院、重庆二中院共同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开启跨省级联动司法保护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协作新机制。同月,组织召开“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座谈会,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等10单位受邀参加,对宜昌中院起草的《关于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联合发文,形成联动机制。同样在2月,环资庭还审结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湖北省首例由中级法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作出司法确认的案件,也是对三峡库区水土保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联动生态保护的典型案件。3月同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共同开展保护宜昌饮用水源地官庄水库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走进官庄水库,进行法律宣讲活动。5月指导兴山、秭归和神农架法院,在三峡库区香溪河流域、咤溪河流域和神农架国家公园分别设立昭君、归州和木鱼三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除了上述内容,《白皮书》中还收录了宜昌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活动的照片剪影,以及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今后,宜昌两级法院将更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关切,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继续树立长江大保护的强烈意识,为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