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组建审判团队 全面推进审判管理新模式
4月6日上午,宜昌市两级法院领导齐聚宜昌中院会议室,和宜昌中院全体干警一起参加了全市法院“新的审判团队与管理模式推进工作会”,与会的基层法院领导和中院干警围绕“新的审判团队与管理模式如何建立、科学运行,如何提升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审判管理水平”这一主题展开大讨论,为推进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提供经验。
自2015年10月10日全省司法改革推开以来,宜昌两级法院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改革精神,坚持司法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认清使命,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地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在前期及时完成全市法院法官入额任务的基础上,近期又将改革工作重点放在新的审判团队组建及模式运行上,中院党组按照“中院率先突破,基层顺势而为,整体联动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资源配置,配齐配强力量,并建立健全新团队运行条件下的审判管理模式,促进在全市法院形成“多办案、办好案”的引导激励机制,确保真正形成团队合力,激发团队活力。3月25日,在宜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对宜昌中院新任命的庭长、副庭长和员额法官进行了任命,并监誓法官向宪法宣誓。这标志着宜昌中院新的审判团队已组建完毕,新的审判管理模式开始运行。
会上,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斌指出,宜昌中院结合中层正副职选拔任用,通过“拉郎配”的方式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团队组建任务,共组建起23个新的审判团队,全市各基层法院也在相应地开展团队组建工作,将组织框架迅速搭建起来。他同时强调,“我们每个人既然选择了审判团队,就没有理由不把审判工作和团队工作当成自己最重要的一条生命线,就要在团队中尽责,在尽责中提升,在努力成全更好自己的同时,推进新形势下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员额法官代表张原鹏表示,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改革目标,是新的管理模式中重要的一环,其目的在于祛除审判权长期以行政化模式运行导致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弊端,实现“审”与“判”的统一,推动审判权回归司法属性,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会上,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议由宜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德武主持并作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