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众生存尊严的维度
前段时间,一位老家亲戚打电话说他自己遇到了一件麻烦事,问我能不能利用工作中的人际关系帮忙找找人、说说情。对这种行为方式深恶痛绝的自己有时不得不屈服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下的潜规则,在抹不开的亲情面前只得硬着头皮应下。然而在自己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原先的不好意思顿然释去,转而气愤不已。事情是这样的:我的那位农村亲戚因为儿子要结婚,就在原宅基地上将平房翻新为楼房。因为他认为自己是旧房翻新就没有必要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报,所以就先造起来了。待到新楼房快建完的时候,麻烦来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了,以建新房未尽审批、房屋离省道距离不够等各种理由要求我的这位亲戚限期拆除已近建好的新房。刚建好的新房又要拆除,其巨大损失在行政执法部门的一句话下显得无足轻重。最让人气愤的是那个执法部门办公场所与我亲戚的新房相距不到五百米,且都在省道边。退一步说,就算是违规建房,那为什么不可能不知道建房事实的执法人员在新房建造过程中没有提出来,而是在新房快建好的时候提出来。其企图不难揣测。果不其然,最后我的这位亲戚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只得托人说情、请客送礼,竭力使行政执法部门眼中的“违规”成为既定事实。
撇开对这件事情中某些行政执法人员的厌恶外,我更多是反思我们社会治理下权力(利)运行现状。在公权力的恣意滥为的淫威下,作为权利个体的基层民众只能乞求公权力手下留情。同时,这种乞求也是一种资格,并不是所有的基层民众都有乞求并取得公权力谅解的机会。试想,我的这位亲戚如果没有各种各样与公权力联系的人际关系,那也只能坐以待毙。“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然而得道之人又有几人。
我们需要好好的反思我们的社会治理方式。当我们基层民众的利益因公权力的恣意滥为而受损时,我们不是选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去捍卫、抵制,而是托人找关系寻求公权力的依附,以上位权力压制下位权力。久而久之,更多的人选择了这种行为方式,使其成为当前的社会潜规则。在这样一种不健康的社会治理环境下,公权力更加飞扬跋扈,私权利更加微乎其微,无权无势的基层民众在公权力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下生活必然是战战兢兢、危机四伏。这也难怪,现如今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而国民的幸福指数却在不断下滑。美国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对人性的理解颇有见地,他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级别,从最底层到最高层分别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与被爱需求,尊严与自尊需求及自我实现需求。尊严与自尊需求属于人的高层次需求,在我国,随着基层民众物质基础的普遍提高,他们的这种高层次需求更加迫切,然而在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中显然又无法得到满足,基层民众生存尊严被高高在上的公权力压得扁平,全然没有如几何三维空间的多样与美妙。
非常突然地想起台湾政坛的一段佳话。去年,“莫拉克”台风重创南台湾,灾情发生后,马英九迅速赶到灾区看望、慰问受灾民众,台湾的灾民们并没有对马英九的亲临感激涕零,反而纷纷质疑其治下的政府救灾工作不力,最后马英九不得不带领众官员集体向受灾民众90°鞠躬长达十秒以示歉意。在那里,民众生存尊严的威力着实让我们羡慕,但我想如果没有政府权力的谦卑、退让、呵护,“权利对权力的苛责,权力对权利的忌惮”也只是镜中月、水中花。这一段关于台湾政坛佳话对于现在的我们可能是一种反讽,但我们又需要认识这种反讽的意义,以刺激我们迅速采取行动。
作者单位;当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