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是法院院长-斗球app官网苹果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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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是法院院长

时间: 2010-03-01 14:20

  我记得警示片《法槌下的疯狂》里的片头是这样的:庄严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办公大楼,庄严的审判法庭,庄严的国徽……话外音是,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犯受贿、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个标准法庭的布局是这样的:庄严的国徽下,正中间是审判台,左右分列起诉人席和辩护人席,对面是被告席,被告席后面是旁听席。

在北京市法院系统努力拼搏三十余载的郭生贵对此无比熟悉,每一次出现在法庭上,他都会坐在审判台中间那个位置上。因为,他是法官中的院长,平等之中的第一人。

  2008年10月30日,郭生贵再一次来到了法庭上。而这一次,与以往有着绝大的不同。他脱下了正义的法袍,换上了看守所的囚服;放下了手中的法槌,戴上了沉重的手铐。在两名法警的挟拥下,站在了他曾经坐过三十五年座位的对面。这时,他也站在了养育他培养他六十余载的党和人民的对面。

  这位就是曾经的“法官”郭生贵,曾经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郭生贵因受贿、贪污797.28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位在北京司法系统工作三十余年的司法官员,他在案发前担任西城区法院院长的短短八年间,利用司法权力和职务之便,共计敛财700余万元。直接或间接牵涉其中的,有案件当事人,有私营企业乃至大型国企的负责人,更有四名律师等多名肩负维护社会公正职责的司法人员。透过郭生贵案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没有道德底线,没有职业操守,一门心思想着个人私利的人,当他是个法官,当他是个法院院长时,他的存在,不仅是块“脏布”,其侵蚀作用更大,甚至让司法公正这道最后的防线出现危机。该案留给我们众多的思考,其警示意义也正在于此。

  客观地看,郭生贵能当上西城区法院院长,除了组织的培养外,和他自身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郭生贵出生在北京市密云县的一个小山村的普通农民家庭。从小就能吃苦耐劳、扎实肯干。曾从事公安工作多年,在这个岗位上,他也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在1975年法院恢复重建时,他作为公安系统支援的后备干部之一进入了东城区人民法院,从此开始了他长达三十余年的法官生涯。

  在东城法院,郭生贵从基层开始,一步一步成长为了党和法院的领导干部,期间历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务。1998年,北京市基层法院院长对调,是年10月,郭生贵调任西城区人民法院,在院长位置上一坐就是八年,直至2006年10月因年龄原因卸任。

  然而,今天回过头来看,郭生贵在西城法院的这八年,是他人生中最辉煌的八年,也是他大肆敛财最疯狂的八年。据法院认定,郭生贵犯罪事实全部集中在这八年里,其受贿、贪污共计人民币797.28万元。

  可以说,郭生贵生在一个红色的村庄、红色的家庭,自幼受到了红色的教育。出生的艰难,培养了他刻苦努力的人生态度。这样一个口碑还不错的人,居然是一个严重的腐败分子,也许有人不敢相信,但这就是铁打的事实。一个自幼接受革命教育、历经生活艰辛的农家子弟;一个勤奋好学、工作努力,一步一个台阶成长起来的干部,为什么会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当然是不注意个人的修养,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没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剖析其原因,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法官警醒。这样的剖析总让人感觉有点苍白无力,依我看,个人原因难辞其咎,但体制原因也不容忽视。

  综观本案,郭生贵有收受当事人贿赂的问题,也有收受律师贿赂的问题,有利用法院办公大楼建设工程收受商业贿赂的问题,也有收受法院内部干警钱物的问题,有利用建设之机贪污公款的问题,也有在法院日常管理中贪污公款的问题,还有与他人通奸的问题。由此,我们想到的是,郭生贵案中体现出来的司法腐败问题其实更是权力腐败,是权力在司法领域的腐败。而司法腐败实际上是中国社会公共权力私性化的另一种具体表现。权力腐败之所以得逞,除了腐败者自身的原因外,更多缘于缺少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郭生贵案就充分体现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舆论监督太空,纪委监督太晚”的特点。放松了自我的改造,游离于监督之外的郭生贵,渐行渐远,终至无可挽回……

  年过花甲的郭生贵,本该在家欢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却在暮年经历牢狱之灾。过去,他是作为法官宣判他人有罪,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审判他人;如今,他却成了被审判的对象,今后,他将作为罪犯在铁窗高墙内忏悔自己的罪行,在劳改农场接受改造,度过余生……从过去的法院院长到今天的死缓囚犯,郭生贵以这样一种令人不齿的形象告别了昔日的司法舞台。

  郭生贵案再一次沉重地告诉我们,从政和发财是“两只船”,领导干部谁要想脚踏这“两只船”,那迟早是要掉到海里头去,到时注定一无所有、人财两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污染了公平正义的源头,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赖。郭生贵身为法院院长,他的犯罪行为是典型的司法腐败,而且是法院“一把手”的腐败,其行为必然给其他法官造成恶劣的负面示范效应。

  此案虽已尘埃落定,但该案留给我们的反思却是深刻而长久的。“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我们每一位党员、法官都应以此案为深刻教训,珍惜手中的司法权力。求你办事的人多,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好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抗得住诱惑,不为权利所用,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牢牢把守住心灵的“门槛”,牢牢地记住我是一名法官。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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