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法院跨域联动 司法协作再升级-斗球app官网苹果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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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法院跨域联动 司法协作再升级

时间: 2023-06-14 10:48 来源: 五峰法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百(北)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化保护,6月5日,五峰法院、石门法院联合开展系列活动,共同推进跨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

两地法院首先来到石门北溪河村委会,共同开展北溪河“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挂牌仪式。

在五峰百溪河社区,五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正,石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瞿言东共同为百(北)溪河流域湘鄂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共建基地揭牌。

百(北)溪河发源于湖北五峰后河国家自然保护区,流向湖南石门,经澧水汇入洞庭湖,是洞庭湖的发源地之一。百(北)溪河流域湘鄂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共建基地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长坡村百溪河,是五峰第一个在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基础上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基地,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

仪式上,蒋正院长对石门法院与五峰法院共建基地、共商协作表示感谢,就共同设立百(北)溪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重要意义作了阐述。蒋正指出,百(北)溪河流域湘鄂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共建基地将成为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生态环境修复和法治宣传的依托平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的有力抓手,该基地的建立将大大促进百(北)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水平,两地法院的合作将共同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瞿言东院长表示,石门法院将把本次共建基地作为新起点,与五峰法院一道,进一步发挥资源共享、对接联动、会商研讨、纠纷化解、规范执法、普法宣传、综合治理等协作机制作用,不断增强共建共创共治共享“大保护”的责任意识,实现办案协作有序、生态保护有力的工作格局,筑牢北(百)溪河流域湘鄂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屏障,推动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立体化治理,为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活动中,蒋正院长和瞿言东院长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络员颁发了聘书。两地法院法官分别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干警代表围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研讨交流,并就百(北)溪河司法保护相关实务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随后,两地干警开展了巡河巡护活动,来到百溪河社区居民点、湖北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走村入户进行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向当地居民发放生态环保宣传资料2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倡导者、示范者。

两地法院部分院领导,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负责人及干警代表,部分护林员、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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