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住“牛鼻子” 进一步明确司法责任制
——宜昌中院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责任制的规定》
时间: 2016-03-16 10:43
来源: 宣传处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6年要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牵住司改“牛鼻子”,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是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院实际而制定,较为完整的规定了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等审判权力的运行机制,同时明确了包括院领导在内的司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突出了审判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宜昌中院院长张忠斌表示,下一步将在中院展开试行,建立情况通报、督导检查、评估总结制度,及时请上级法院加强督查指导,努力实现预定的司法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