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调解牵起司法温度与力度
——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2年5月,覃某和伍某因购买房产资金不足,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2万元,贷款期限为240个月,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1年1月以后,覃某和伍某未向银行及时偿还贷款,某银行遂将覃某和伍某诉至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要求与二被告解除合同、偿还借款本金及罚息3万8千余元、并判令对二被告名下所有的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对该不动产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伍家岗区法院立案受理后由立案庭法官贾继堂于4月28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中二被告表示贷款逾期属实,但并非恶意为之。二人原本系夫妻关系,借款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覃某名义办理的。2020年11月二人离婚,案涉房产归伍某所有,由伍某通过覃某账户还款。因为受到疫情影响,伍某经济状况受到极大影响,便前往工地打工,生活很是拮据,因此没有按时偿还贷款。他表示愿意先偿还逾期的部分,剩余的部分继续履行合同。银行表示理解被告的苦衷,并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
5月11日上午,为有效减少身在外地当事人的诉累,贾继堂组织双方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最终同意以下调解方案:由二被告先将已欠本息全部还清,后续还款按照合同如期履行。若被告未按协议按期履行,银行将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抵押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近年来,伍家岗区法院积极探索更加简易高效的审理方式,通过线上的秉公调解,定分止争,既有效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又让确有困难的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体现了情、理、法的统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