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姐姐
时间: 2010-04-08 10:08
——写在姐姐的婚礼后
忘不了儿时的疼爱和欢笑,
也忘不了往昔的泪水和嬉闹,
最是那浓浓的亲情,
将你我内心缠绕。
忘不了你从小的辛劳,
也忘不了你离家时的年少,
最是那张田间旧照,
勾起了多少往昔的美好。
愿迎嫁的彩车不要走的那么快呵,
愿我亲爱的姐姐不要泪滴涟涟,
不论你走到哪儿呵,
我的心总有:
一半为你骄傲,
一半为你祈祷。
愿你的生活充满欢笑呵,
愿你的爱情天荒地老,
不论你走到哪儿呵,
家永远是你坚强的依靠!
作者单位:秭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