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王健到宜昌中院宣讲“三个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走深走实,6月18日上午,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王健、监察室四级调研员李威雷一行到宜昌中院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涌泉主持宣讲会。
宣讲会上,李威雷首先通报了全省法院1-5月份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就“三个规定”平台填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随后,王健围绕“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全省法院实际对进一步执行好“三个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二是要学懂弄通“三个规定”和相关配套办法的精神要义,做到全面准确如实记录;三是要迅速补齐短板,扭转部分基层法院长期“零报告”的被动局面;四是要加大对违反“三个规定”的检查通报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五是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三个规定”入脑入心,营造浓厚氛围。
雷涌泉院长就落实好此次宣讲会精神提出了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全市法院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三个规定”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工作措施上再加力,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确保6月底前全市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全部“破零”;三是监督管理上再提升,将“三个规定”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范围,建立健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报告落实“三个规定”的制度机制。
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以及中院审判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