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召开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2月5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总结2015年度全院工作,表彰2015年度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今年主要工作思路以及公车改革、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安全稳定等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德武作工作报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玲主持会议,中院机关全体在职干警、职工参加会议。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斌讲话突出了“感谢”、“祝福”两个关键词。他对中院去年以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表示感谢。他说,中院是一个团结、有为、温暖的大集体,首先是领导班子非常团结,力量很强,班子成员年轻有为,工作经验丰富,学历和能力水平高,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其次是干警队伍团结、有为,作风淳朴、厚道、亲和、守规矩,在履行政治责任、稳定责任、发展责任上都是到位的,队伍很稳定,工作亮点很多,其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在全省一流,很不容易。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他祝福并要求全院干警过一个安全、祥和、廉洁的新春佳节!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德武作中院机关201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简要回顾总结了2015年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初步安排2016年的工作。他说,2015年,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加、专案与改革任务十分繁重的挑战,中院干警攻坚克难、团结奋进,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全年中院机关共有16个集体、2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大比武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重大荣誉。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省法院院长李静及市委主要领导先后莅临中院调研指导,对中院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5年工作客观概括为“四稳四有”,即执法办案稳中有忧、司法改革稳中有为、司法为民稳中有升、自身建设稳中有进。2016年,宜昌中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及市委五届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继续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坚持抓审判、抓管理,以更优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扎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宜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士勇解读了车改政策并就本院车改和机关安全稳定工作讲意见,他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公务用车改革,严格遵守上下班及节日值班纪律。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龙文就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讲意见,他强调纪律作风松不得、纪律规矩要严明、党员干部身份要牢记,要求全体党员干警在春节期间绷紧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防线,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十二个严禁”,切实树立法院干警清正廉洁好形象。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家波宣读了《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5年度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院执行局等2个部门记集体三等功,刘雪青等6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刑事审判第二庭等5个部门集体嘉奖,孙维娟等40名同志个人嘉奖,受到大会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