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发出《赡养义务告知书》 巡回审判促建和谐家风-斗球app官网苹果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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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法院发出《赡养义务告知书》 巡回审判促建和谐家风

时间: 2023-03-02 10:57 来源: 夷陵法院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小溪塔法庭利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走进小溪塔街道官庄村,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向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发出了《赡养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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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原告高奶奶与已故老伴共生育9个子女,其中3子女已去世,现有抚养义务人为大女儿高某珍、二儿子张某龙、三儿子高某志、四女儿张某凤、五女儿高某、六女儿高某琴。2004年老伴去世后,高奶奶一直独自生活。2021年开始,高奶奶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生活无法自理,遂由六子女轮流将其接入家中照料。后来,六子女就高奶奶的赡养问题发生争执,村委会也进行了多次调解,但效果甚微。高奶奶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六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向当事人了解案情,考虑到高奶奶九十高龄出行不便,子女拒绝赡养老人也对村风、民风产生了不良影响,承办法官在与小溪塔司法所、官庄村委会沟通后,决定在村委会巡回审理本案,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助力当地形成和谐家风。

庭审现场

庭审中,原告高奶奶及其法律援助的代理律师、六子女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分别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原告高奶奶对自己生活问题的叙述及意见后,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从法律、道德、亲情上释法析理,向被告及旁听村民阐明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在能力范围内给予老人更多经济支持和关心关爱。被告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但在赡养方式上产生分歧。因被告高某珍不同意调解,法庭最终依法判决,六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700元,医疗费凭票据均担

庭后普法

案件宣判后,为督促高奶奶的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案件承办法官分别向高某珍等六子女送达了《赡养义务告知书》,并联合村干部继续做好高奶奶子女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念及亲情、放下矛盾,共同维护家庭和谐,让高奶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此外,本案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审判工作中,为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旁听的群众送去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该案中,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向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当事人发出《赡养义务告知书》,是夷陵法院小溪塔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延伸司法职能的有益实践。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督促被告履行赡养义务,加之法理情循循善导,突显了法律的温情和社会引导功能,对化解家事纠纷有很好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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