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地头到群众心头,强制执行来“疏堵”
12月16日,长阳法院执行局全体出动,前往都镇湾镇峰岩村对被执行人田某保、刘某枚拒不履行判决,侵犯通行权一案采取强制执行。
田某平与田某保系亲兄弟,两家相邻长期不和,多次发生纠纷。2019年12月,田某保、刘某枚以简易公路所占地系自家耕地为由,在通往田某平家的公路上修建简易棚,并堆放木材、石料,公路无法通行,双方发生纠纷,田某平、胡某明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6月,长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田某保、刘某枚将简易棚拆除,恢复公路,通行排除妨碍。2020年10月,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后,田某保、刘某枚拒不履行拆除义务,经村、镇多次调解无效,阻挠法院干警办案,公路通行问题始终无法解决。田某平、胡某明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考虑到双方亲兄弟的特殊关系,执行干警多次上门给被执行人做工作,但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12月16日清晨,在县公安局、都镇湾镇人民政府配合下,长阳法院执行干警来到田某保、刘某枚家中,宣读强制执行书,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告刘某枚依法实行司法拘留。随后,对其非法搭建的简易棚进行强制拆除,恢复被中断的道路。经一天执行,违建简易棚全部拆除,执行干警主动帮申请执行人排除妨碍平整道路,公路恢复正常通行,一举疏通了田间地头到群众心头的“堵塞”。
本次强制执行,长阳法院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全程监督执行,县检察院派出检察官监督,确保执行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长阳法院此次强制执行依法惩治了拒不履行判决、乱搭乱建的违法行为,体现了民意,维护了法律的威严,起到了打击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