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
进入执行局工作虽才一年多,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也见过不少。今天要介绍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小姚。
幸福的人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小姚的父亲在雇请人员劳动过程中,因雇员驾驶三轮车操作不当造成两个雇员一死一伤,案件经一审二审,年初进入了执行环节,拿到案子以后,我们第一时间来到小姚家里。她父亲不在家,初见小姚,我们道明来意,她沉默中带着一丝紧张,随后给我们简单介绍了她家里的情况。
在详细了解姚父的生活、居住及经济情况后,当时我想,完了完了,这又是一个无财产需要终本的案子。但在接下来的座谈中,出人意料的是,小姚说愿意帮她父亲履行义务,接着围绕如何履行义务我们谈了很多细节和方案。
第二次座谈是6月20日,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俩们千万别让我爸爸知道我来帮他处理这个事,昨天俩给我打电话,他知道以后,十分生气,也别让我女儿知道,她高考刚结束,成绩还没出来,我不想让她心里负担太重”。于是我们从女儿高考开始聊起,她仿佛一下子变了个人,神采奕奕,眼睛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滔滔不绝的给我们讲她和女儿的点点滴滴,在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讲女儿学习累了要吃雪糕、讲女儿的老师要她多休息、讲女儿因为英语没有考到满分而郁闷,讲女儿心中理想的大学是复旦,我时不时的插句话,多半是倾听。她的语气多半是嗔怪和责备,但她的眼中是满满的骄傲,我想,这大概就是她努力生活的动力吧。
座谈结束后,她说“我爸爸出了这个事,我不是当事人,按法律规定我可以不管,但作为姑娘,我愿意想办法来帮他处理” ,随后她从包里掏出了20000元现金,并制定了后期的履行计划。
回城的路上,我在想,小姚,和多数农家妇女一样,相夫教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又和多数农家妇女不一样,婚姻不幸,女儿都已成年,自己还要照顾年迈的父亲,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应该是她心中有爱、眼里有光、脚下有路。
心中有爱。虽然她的文化程度也不高,但她瞒着父亲帮忙履行义务是子女对父亲的爱,她担心因此事影响女儿高考是母亲对子女的爱。
眼里有光。原本生活的苦难已让她变得平静、沉默、逆来顺受,但心中对女儿的爱变成了她眼里的光,让她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苦难。
脚下有路。前两天我打电话,问及她女儿高考情况,她说“考了610分,姑娘觉得自己没考好,俩放心,我姑娘上大学了,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挣钱,我现在每天在抖音直播卖盆景,我肯定会慢慢来还的”。
世界上有一种英雄主义,是看清了生活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愿每个人都纯朴、平凡而伟大,在面对苦难时都心中有爱、眼中有光、脚下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