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坝区法院首例破产重整案件取得新突破
2022年12月15日,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承办的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能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审议通过了破产重整计划,该计划确定了出售式重整模式和引进战略投资人这一主要重整方式。2023年1月16日,三峡坝区法院举行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财产交接仪式,合议庭审判长、庭长付涛主持,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三峡坝区法院、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公司)、安能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公司管理人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职工代表参加了交接仪式。三峡坝区法院宣布了批准安能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的裁定。随后,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三峡坝区法院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的见证下,安能公司管理人与高投公司进行财产和行政文书移交。
自2019年7月裁定受理安能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以来,三峡坝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要求,注重平等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严格依照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办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致力于将安能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办成“全国一流、全省标杆”案件,严谨慎重论证安能公司重整价值,明确适用出售式重整模式,确定引进战投人这一重大重整方式,成功引进高投公司参与企业重整。
三峡坝区法院副院长韦星指出,该院精准研判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安能公司破产重整。抽调精干力量专门办理安能公司破产重整案件。3年多来,合议庭就采取什么样重整模式、什么样重整方式召开了数场次分析论证会。在确定引进战投人这一主要重整方式之后,又进一步论证解决了引进什么样的战投人以及如何引进战投人等系列问题。最终决定采取公开招募形式引进战投人。通过引进战投人,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缓解了资金压力,降低了融资成本;优化股权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引进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观念和方式,有利于改善企业管理模式;发挥协同效应,在管理、经营、财务等方面进行有益互补,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价值。在企业重整过程中,管理人忠实勤勉履职确保安能公司顺利推进重整。韦星要求,当前安能公司破产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和监督期间,高投公司严肃认真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严格规范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和支持高投公司组织好、实施好重整计划,让重整计划真正落地落实。
高投公司董事长谢普乐表示,通过破产重整程序竞选成为战投人,是高投公司责任与担当的生动实践,将安能公司纳入全市供热一张网的战略中谋划发展,立足安全稳定抓生产,主动对接市场主体,积极开拓市场,在服务企业中实现自我的发展壮大。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学林对三峡坝区法院、高投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司职工等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重整成功后的安能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起保障基本生产要素的责任,立足当前,服务市场主体,着眼长远,谋划未来发展;管理人要扶上马送一程,确保安能公司相关交接和生产经营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