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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当事人

时间: 2008-07-16 10:51
    现在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建设,同时也提出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我认为到法院打官司也要讲求一个和谐诉讼。和谐诉讼是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指导,以建立和谐的诉讼秩序为目标,以法院法官与当事人良性互动、共同化解矛盾为基本内容的纠纷解决机制。对诉讼当事人来讲,遵循和谐诉讼的理念,就是指各方当事人在追求诉讼利益的过程中,要秉诚崇法、诚信、文明的观念,在司法机关的指导下,在诉辩主张中讲诚信,在诉讼对抗中守秩序,在追求利益中求调和,尽力协商解决纠纷的诉讼意识和追求。对人民法院的法官而言,和谐诉讼理念则要求法官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能动地指导当事人诉讼,推动诉讼进程合法、规范、及时完成,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诉讼目的。

    和谐诉讼的基本方法,对于当事人而言,就是指依法诉讼、理性诉讼、诚信诉讼、文明诉讼。对于人民法院的法官而言,就是指既要有利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又要有利于纠纷及时解决的审判方法,包括审前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审判中与当事人对话、协调互动,判后释法答疑等。和谐诉讼的基本方法将司法审判活动定位于为当事人提供全过程的司法服务上,体现了由权力行使者向司法服务者的转变,由法官本位向当事人本位转变的思想和作风。

    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我的愿望就是希望现在的法院都能够实现和谐诉讼。和谐诉讼是一种人本型诉讼,诚信型、多元化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和谐诉讼机制应该处理好几个关系,即诉讼权与审判权的关系,应该相互制约、相互协同。便利诉讼与便利审判的关系,要保证当事人有效地利用诉讼制度,实现诉讼程序和实体权利,要完善有利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工作机制,保进司法权的公正、高效、和谐运行。还要处理好自由裁量权与司法统一的关系,和谐司法与严格司法的关系,公正效率与公信权威的关系等。

    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和谐诉讼,我们的法官应该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便捷诉讼,亲和尊重。前者是要切实落实、完善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各项措施,考虑到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尽量减少诉累,保障当事人方便快捷地行使诉讼权利。亲和尊重就是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优化司法服务,加强沟通对话,提高司法亲和力,使当事人在诉讼的全过程都可以感受到和谐与尊重。

    2、情法交融,充分告知。前者就是在各项诉讼活动中,既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体现司法严谨,又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体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充分告知就是要明确告知事项,规范告知方式,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明确地告诉当事人,方便当事人的诉讼。

    3、提示风险,引导诉讼。前者就是对诉讼中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及时予以提示,便于当事人理性地对待诉讼过程,合理地预期诉讼后果,减少不确定因素。引导诉讼就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诉讼当事人进行指导,避免当事人因经济能力和诉讼知识不足导致的不利的诉讼结果。

    4、抚弱济困,利益平衡。前者就是要落实司法救助的各项措施,从制度上保证社会弱势群体接近正义的权利,让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及时获得司法救济。利益平衡就是要抓住争议的焦点,处理各项利益归属,保证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协调与平衡。

    5、平等对待,公开透明。前者是在审判中要充分保障各类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平等地获得司法保护。公开透明就是要继续落实审判公开的各项制度,做到立案、审理、裁判公开,判决结果、执行公开,加强监督,确保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恰当听取,适度释明。前者是要求法官与我们当事人能够充分对话,听取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努力构筑当事人与法官沟通的对话型诉讼模式。适度释明,就是指法官要适时适度地行使释明权,与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促进纠纷以平和的方式得到妥善解决。

    7、诚信尽责,诉审协调。前者是指要不断地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营造一种和谐、诚信的诉讼氛围。诉审协调是指要秉承法官与当事人共同促进的诉讼理念,与当事人协调互动,共同促进纠纷的解决。

    8、调判相宜,多元解纠。前者就是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到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以调促和。多元解纠则是指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来化解矛盾和纠纷。

在诉讼的审判过程中,还有许多可以参考的工作机制,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就是希望打官司最后都能够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以上所谈只是一点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的建议,总的目的都是希望法院的工作能够实现和谐,能够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关系得到和谐稳定的平衡与发展。

                          

  作者单位:葛洲坝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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