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有态度,向暴力侵害妇女儿童说不!
想必《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剧应该是很多人的童年阴影吧,剧中演员“家暴男”的形象可谓让人不寒而栗。影视化的“家暴”都令人发指,若是现实生活中呢?
“小兔崽子,又考砸了?”“看我不抽死你!”“我允许你出门了吗!”“敢离婚?我给你腿打断!”“你个老不死的!”请问,这算什么?
但也有人觉得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家里吵闹打骂,都是私事、家务事,别人管不着,错!大错特错!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
国家已有专门立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那如何利用《反家庭暴力法》保护自己,帮助别人呢?
《反家庭保护法》保护范围
《反家庭暴力法》除了保护家庭成员外,对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比如说同居的男女朋友,也同样有效。
除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外,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同样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遭遇家暴具体做法
1.保证人身安全,收集证据。
遭遇家暴后,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收集证据,不要以为“忍一时风平浪静”,可能等待你的是变本加厉!
证据包括以下类型: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8)受害人的陈述。
2.及时向妇联、公安、居委会寻求帮助。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遇家暴后,可以要求法院下令禁止对方再施暴,也可以禁止ta骚扰你和你的亲人们。
还有,你可以要求施暴者搬出去——没听错,就是让打人的离开家,而不是被打的逃出门。
请注意,即使你不起诉离婚,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及时将遭遇告知亲戚、朋友,寻求帮助,他们后续也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遭受精神暴力并发现精神、心理出现问题时,及时去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爱他人的前提是先学会爱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要觉得“家暴”是“家丑”不可外扬,身体健康、心灵健康才是重中之重。
法官寄语
“家暴”不是私事、家务事,“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在“家暴”面前,忍一时不会风平浪静,暂时的沉默,换来的只是“山雨欲来风满楼”。那么,请你勇敢的对“家暴”说不!用法律的力量按住“家暴”的拳头,以“小家庭”的平稳幸福,共筑“大环境”的长治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