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级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 现场讲堂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国家工作人员直观感受审判活动中对行政行为的审查重点和庭审流程,同时进一步提升庭审质量,充分展现人民法官办案水平、庭审能力和公正司法的形象,7月27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宜昌市司法局共同开展行政审判公开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宜昌市人大、政协、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市委相关部门,团市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公安、检察、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机关共计八十余家单位一百余人参与了庭审旁听活动。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宜昌市某科技公司诉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两家行政机关分别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该科技公司认为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违反“一事不再罚”和“过罚相当”原则,遂向夷陵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两项决定书,夷陵区法院一审驳回了该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该科技公司不服,上诉至宜昌中院。
在历时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被诉行政处罚行为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整个庭审活动稳步推进,庭审指挥得当、审理思路清晰、审判人员着装规范、语言严谨,争议焦点归纳完整准确,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
此次庭审中,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杨勇、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文鸿晨出庭应诉,在庭审活动中“出声出彩”,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现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也获得了旁听人员的赞许,为普及行政负责人,尤其是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出声作出了良好的表率。
庭审结束后,宜昌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邓宜华以“明法笃行 知行学堂”为题,现场为旁听人员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讲。讲堂上,邓宜华就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出声”给予了高度肯定,指明行政负责人出庭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具有重要作用;就行政执法中同一类违法行为和同一个违法行为的区分认定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举例说明;鼓励行政复议机关有效发挥二次审查的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实现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在场的行政机关代表围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程序参与讨论,现场提出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适用能力、拓展法院行政诉讼普法活动的意见。现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法院通过旁听庭审法治课堂的方式现场以案说法,以最直接、真实、有效的方式对规范执法进行普法讲解,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体会到行政行为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同样重要。
本次活动以公开庭审、庭审旁听和庭后讲堂“三合一”的方式进行。通过庭审公开,全面考察锻炼法官庭审能力,从庭前组织、司法礼仪、庭审技能等全方面提升法官素质,增加当事人对行政审判活动的信赖感和满意度;通过庭审旁听,现场感受庭审流程和应诉规则,引导行政机关提升应诉水平,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化解;通过庭后讲堂,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下一步,宜昌中院行政审判庭将持续开展“明法笃行 知行学堂”的相关活动,并借助公开庭审、庭审旁听和普法讲堂,将司法公开与庭审规范化相结合,将现场旁听与以案普法相衔接,进一步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