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侠 须 仗 理
时间: 2008-12-27 19:35
漫步街头,时可见人声鼎沸的围观场面。驻足探究,不少竟是执法人员同违章人员及打抱不平者的纷争。笔者就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细雨蒙蒙的集贸市场前,几位工商管理人员对违章占道的一女贩进行罚款处理时,因女贩拒交,便扣下一三轮车轮,令其带款去取。围观者中有人指责这是欺压百姓。一位穿皮夹克的男青年上前神气地甩出30元代交罚款。此时,不少围观者为那男青年喝彩,夸他“行侠仗义”。
不可否认,打抱不平,行侠仗义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水浒》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故事就曾传为美谈。“义”被人们奉为首先标准和行为准则,但现时“义”的内涵较鲁提辖时代已发生了根本变化。“义”已被包含在体现和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之中,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仗“义”,就看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因此,我们在参与社会生活或介入某个事件时,首先应用法律和道德的标尺去校正自己的立场,以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能置法律、道德于脑后,不分青红皂白,盲目地去打抱不平。
其实,任何违章行为都是背“义”之举。它不仅是对某种制度的违反,也是对公众利益的侵犯。如那位女贩占道经营,除影响市容和市场管理外,还侵害了往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便利及安全。去年本市力行二街失火,除了肇事人的过错外,那些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的行为难道与损失的扩大不存在关联吗?执法人员纠正违章正是为了维护大多数百姓的利益,这不属于“路不平”的范围,无须去打。如果我们是非不分,未见路不平,盲目乱拔刀,只会在原本平坦的路面上留下坑坑洼洼,做出助纣为虐的蠢事来。
从这个角度上讲,错误的打抱不平,是推人落井式的一种坑害。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