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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奔波,护“未”成长

时间: 2022-06-06 11:46 来源: 点军法院

破裂的家庭,失落的婚姻,一地鸡毛的琐事,破镜能否重圆?两个无辜的孩子又该何去何从?近日,点军区法院桥边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白某(女)与何某(男)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现两个婚生子女均年满八周岁但尚未成年。双方因家庭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白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其二人关系仍未改善并持续激化,现白某第二次起诉离婚,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且何某坚持请求法院剥夺白某探视权。鉴于二人矛盾激烈,法院准予离婚,但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须进一步斟酌商榷。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及时梳理争议焦点,调整思路,发现此案症结在于何某能否放下成见,让白某在离婚后能正常探视孩子。毕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白某作为母亲依法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何某不准其探望孩子的行为于法不合,更不利于孩子成长发展。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多元联动调解方式,首先前往当地村委会进一步了解情况。经村干部介绍,当事人一家为国家黄卡贫困户,何某勤劳朴实,在当地拥有固定住所并一直照顾两个孩子衣食起居,而白某常年在外、居无定所且对孩子缺乏关爱,此前村干部也因二人离婚纠纷多次与其沟通,但始终未果。

这更加坚定了承办法官以调促和的决心,考虑到两个孩子皆已年满八周岁,抚养问题应当征求其意见。遂来到姐弟俩就读学校了解相关情况,姐姐的班主任老师表示何某为人诚恳且对孩子学习生活十分负责,同时姐弟俩都认为爸爸把他们照顾得很好,自己也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孩子的话语真诚、举止得体,让承办法官感受到何某在用心教育孩子。面对两个被父母婚姻风波牵连的孩子,承办法官希望校方能够给予姐弟俩更多帮助与关爱,充分发挥法校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好孩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解铃还须系铃人”,承办法官及村干部再次来到何某家中,传达了孩子的想法并以孩子的成长环境最优化为切入点,以同样为人父母的角度详细讲述了母爱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何某深受感动、情绪逐渐平复,最终答应白某看望孩子,但探视时间、地点双方另行协商。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中,承办法官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法则,三方协同联动,为爱奔波,最大限度减轻了父母离异对未成年子女心灵造成的创伤,使其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更有利于孩子生理、心理等全面健康发展。婚姻不易,尤其是身为父母的离婚当事人,不仅要考虑自身当下的自由幸福,还要考虑子女未来的健康成长,即使最终不能破镜重圆,也要最大程度共同呵护子女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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