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融归途
这时,后方隐约传来汽车引擎声,张经理仔细眺望,眼前突然一亮:警车。车渐来渐近,车身上的“法院”二字很快跃入眼帘。张经理虽然心中有点忐忑,但还是不停地招手。“吱――”的一声,警车忽然在前面四、五米的地方嘎然停住。车门打开,一位中年法官走了过来。张经理定目一看,心不由“喀嚓”一沉:来的人他认识,是县法院民事庭的庭长李建明。前年5月,他的装饰公司一名叫李建才的工人因工受伤,在劳动仲裁后诉请工伤赔偿。开庭前,张经理特地买了两条“黄鹤楼”极品烟到李庭长的办公室“活动”,称公司与李建才是承揽关系,要求李庭长“公正处理”。李庭长给其解释法律,硬是谢绝了香烟。不久,令张经理担心的事发生了,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李建才11万余元。他想,李庭长的味口也太大了,2000多元的烟还不满足。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但据诉讼代理人讲,现在法院搞目标考核制,案件发还或改判将影响办案人员的工作业绩,二审法官一般会迁就一审判决的错误。张经理想,难怪有人说法院蛮黑呢。张经理后来得知,李庭长与李建才住同一个村,从名字判断,他们可能是同宗兄弟。其第二年便在县政协会议上发言,怀疑李庭长违反回避制度,办案不公。不久,法院一位领导找到张经理,说李庭长与李建才虽同村但不同组,也不是同宗兄弟,且两家相距五、六里,双方素昧平生。因此,李庭长并未违反回避制度。但张经理仍然心存不快,通过关系活动,拖延判决的执行。
“哎,你好,车怎么啦?”疾步走过来的李庭长略带笑意,关切地问道。
“车子怠速不稳,熄火后,打不着了。”张经理从瞬间沉思中回过神来。
“我来看看吧,但不一定能帮上忙”。李庭长拉起了车的引擎盖。
李庭长分别查看了电路、油路、供水系统,用起子、扳手细细检查可疑部件。风越来越猛,雪越来越大,天越来越暗。张经理感觉到手像被针扎一样疼,脚像被狗啃一般痛。看到李庭长呼出的热气很快在眉毛上雾化成冰,一双满是油污的手已像胡萝卜一样通红,头上、身上满是雪花,心中有些过意不去,用感激的声音说,“法官同志,算了吧,请您到县城后帮我联系一下修理厂吧。”张经理见李庭长未认出自己,他不想亮明身份造成尴尬,故用了“法官同志”这样的称呼。李庭长头也没抬地说:“电路没发现问题,可能是油路故障,我再试试看”。说完,他从车上卸下一个圆铁盒,检查后又安装上了,接着卸下另一个圆铁盒,拆开观察了一会问张经理:“车上有酒吗?”
“有!有!对,您喝几口可以暖和身子”。张经理急忙从后备箱拿出一盒“稻花香”酒,并打开了瓶盖。李庭长接过酒瓶,一本正经地说:“先让它喝吧,只是有点可惜。”说着将酒倒入那个铁盒里,认真细致地擦洗起来。十多分钟后,清洗结束并安装完毕。张经理上车一试,欢快的马达声像一曲欢快歌声骤然响起。他顿时心喜若狂,满怀感激。李庭长告诉他,汽车故障是因机油滤新器内沉淀杂质大多,堵塞了油路。张经理连声感谢,匆忙从后备箱中抱出一箱“稻花香”珍品一号,对在用雪搓手的李庭长表示谢意,赞其助人为乐,雪中送炭。
李庭长摆手笑着说:“一点小事,算不了什么。谁不有个困难什么的,我相信,你遇上这样的事也不会视而不见、冷若冰霜的”。说完挥挥手,转身向警车走去。
望着满背雪花的李庭长,张经理喃喃自语:“真是个好人,真是个廉洁的法官,我不该误解人家”。想着,想着,禁不住高声叫道:“哎--法官同志,您听我说句话”。
“什么话?”李庭长收住脚步,转过身来。
“我,我,我对不起您,前年有一件案子,因为,因为……”
“别说了,张经理,人与人之间是需要理解和包容的,旧事不必重提了。”
“您认识我?李庭长!”
“‘天下谁人不识君’。你是我们县的民营企业家,县政协委员。听说今年给桃花镇希望小学捐款10万元,深厚的社会责任感令人敬佩。”张庭长脸上露出真挚的笑意。
“您还知道这些?我,我,那个案子是我不对,听信了那个代理人的意见。后来“斗气”,我做了一些“工作”,所以案件至今才执行了一半。
“听说还差5万元吧。前几天,我们法院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我被安排在家乡。我去看望了李建才。”说着,李庭长神情凝重下来。“他妻子长期患风湿病,手脚不便;今年9月,他70多岁的老父亲突发高血压,抢救后至今还欠医院的1000多元的医药费呢”。
“喔---?”
“唉,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今年收成不好,他家的桔子连成本也未收回;家里除了几只鸡以外,没有其它像样的年货;女儿在武汉读大学,没有路费回家过年,还是我们法院的同志们捐助的呢!人家过年比你刚才在风雪中的处境好不了多少啊,唉---。”
“您不说了,李庭长!不,让我叫声您“大哥”吧。明天,我保证将哪下欠的5万元一次履行到位。如果兄弟我不还,我就是……”张经理刚要说“狗日的”三字时,被李庭长给摆手制止了。
李庭长似乎有些动情,高声叫道:“好!好!有兄弟这句话就行!”边说边走过来,伸出那双大手。张经理更是激动,匆忙放下酒箱,伸出双手急步迎上前去。两双宽阔的大手有力地紧紧握在一起。
瑞雪纷扬,飘落在二人手背上的雪花瞬间消溶,大雪无痕。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