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法治合力 共建高效司法辅助事务运作体系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昌市司法局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签约仪式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共同推动建立符合宜昌实际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衔接,4月20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司法局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签约仪式。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士勇,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军出席签约仪式。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余磊主持仪式。
仪式上,张士勇、李建军分别代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宜昌市司法局现场签约。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李文彬介绍了全市公证行业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情况。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中指出,双方共同支持全市公证机构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在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宜昌司法辅助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将有效提升法院审执工作质效,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更新更高的法治期待。
张士勇表示,下一步,中院将加强与市司法局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对接,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作机制,丰富协作的内容和方式。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合作协议在全市的知晓面、覆盖面,让合作更快、更好地落地见效。另外,中院也期望加强、加深与市司法局在其他职能领域的合作,共同提升宜昌的法治工作水平。
李建军表示,宜昌市司法局将坚持凝心聚力,共绘发展新蓝图,坚持夯基提能,共架合作新桥梁,坚持求真务实,共建示范新样板,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打造宜昌“审判 公证”特色新品牌,共同续写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