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廉 自 律 当 警 醒
一、珍惜自由,莫让贪欲毁人生。人生应该是五光十色的,但人生没有自由则暗淡无光;人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但人生没有亲情、爱情和友情,则索然无味。汉津监狱“阳光艺术团”编排的文艺节目,不少内容是对服刑人员对自由的渴望,对亲人的思念,对社会的忏悔。服刑人员原三峡坝区法院法官胡庆平说,自己曾经是母亲引为骄傲和自豪的儿子,犯罪堕落成为母亲最痛心和最被牵挂的孩子,当看到白发苍苍的老母探监时强露笑容,便禁不住泪水夺眶而出。我相信此话为其肺腑之言。只有像鸟一样在天空飞翔过而又被关进鸟笼般的监狱的人,才对自由有深切的渴望与眷恋;只有沉浸在情感幸福之中忽然又失去的人才知情谊的重要与珍贵。应当说,与世隔绝的生活是人生的最大不幸。一个人失去自由,不再有昔日风光,不再有过去的尊严,仕途和“钱途”将变得一塌糊涂,还将丧失许多情感生活。一个人失去自由,也是家庭的不幸。一个人因贪欲进入监狱,曾以之而自豪的父母自感无颜见人,其妻子将负担难以言尽的社会压力和生活压力,小孩子则在小朋友面前抬不起头,过去称兄道弟的朋友将远你而去,这些失落与伤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因此,在金钱和自由的选择上,我们务必体味裴多斐多芬的那首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某种意义上讲,自由比生命可贵。当然,自由比金钱则更可贵。现场体验服刑人员高墙之内的生活,活动范围和行为的限制,以白菜、萝卜为主食谱的伙食,使我更加懂得对自由生活的珍惜,对家庭幸福的珍惜,对个人奋斗历程的珍惜,切切不可“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为此,我将恪守道德底线,不越廉政雷池半步,做一个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的清白人。
二、防微杜渐,勿以小恶而为之。汉津监狱三名服刑人员在“现身说法”中,都谈到蜕变始于小节。他们均有过光彩的历程,在勤奋工作和廉政方面堪称楷模。但随着职务的变化和社会风气的侵蚀,慢慢地在廉政防线上松懈,从一条烟、两瓶酒、一部手机、三餐饭发展到接受红包和受贿,从开始1000元的“惶恐不安”、“胆战心惊”到接受几万元也“心安理得”、“临危不惧”,最后彻底堕入犯罪的深渊。有谚语说得好:“蝼蚁之穴,可溃千里之堤”。辩证法告诫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量变向质变转化的。因此,我们不能忽视个人品德的修养,不能忽视小节的注重。认真做到勿以小恶而为之。在现实生活中,包括我在内的忽视小节修养的人占一定比例,小节无大碍的错误思想还有一定的市场。我们应对此保持足够的清醒,小节可以毁大节,有了第一次就难防第二次,人一旦在错误的道路上迈开脚步,利益的诱惑将难于使其自动止步。我们应以廖祥政等服刑人员的蜕变过程为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通过人生观、世界观的修养筑牢拒腐防线,防患于未然。
三、调整心态,不为物欲失理智。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和公民素质净化的思想平台。但在社会变革的进程中,真正公平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和目标。社会分配的不公引起人们的心理逆反是十分正常的事,人生难免遭遇许多不平之事。因此,人们对现实的适应应有较好的心理调整。服刑人员荆门中院原法官在自悔中谈到,说自己能力不比别人差,而那些能力不如自己的人却坐着小汽车,住着小别墅,因此,其心理失衡,在小节问题放任自流,以致走向犯罪道路。类似怀才不遇的自我评判的观点可引起相当部分人的共鸣,对比失落的心理状态在许多人身上一定程度地存在。这种认识实际是我们思想长堤上一个洞穴,如果不及时作调整性的堵漏,势必发生“管涌”,廉政之堤将会崩溃。因此,我们应当扮靓心情,调整心态,在物质利益面前手莫伸。一要淡泊名利,不能将名利作为人生奋斗第一目标。司马光曾言:“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我们法官应以廉洁清正为第一美德,当以贪婪奢侈为最大耻行。二要知足常乐,为已有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收入感到幸运和满足。将自己与下岗工人比较,与农民比较,与工作条件与收入不及自己的同学、战友、同乡比较,保持知足心态。三要取财有道。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说人不爱财,是一句假话。只有爱之程度和取之方法的区别。我们只能以自己的劳动去获取,而不能用损人违法的方式去攫取。切不可以权谋私,贪赃枉法。面对形形色色的物质诱惑,我们应有足够的理智,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四、慎用权力,莫让私利破戒律。权力是人生成功的标志,正确对待权力和使用权力是考验成功人士的一道课题。古往今来,因权而荣、因权而毁的事例枚不胜举。权力的高低决定了其支配社会资源的多寡,权力的高低同时也决定其受到制约和监督的多少。不可能人人都是圣贤,有了权力的人往往容易发生思想蜕变,忘乎所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汉津监狱三名服刑人员的蜕变教训之一就在于用权不慎。当手中有了一定权力之后,忘记了权为民所用,将手中权力变成为自己的谋利工具。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法官如何正确地运用手中裁判权,是一个严峻而又现实的考验。法官虽然没有直接支配社会总资源的能力,但在司法权的行使上仍然拥有相当能量。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在法定幅度内决定是判被告3年刑还是5年刑,能够决定一方当事人承担3万元的损失还是5万元的违约金,这种权力相对于当事人而言还是相当大的。这决定了当事人和其家属,利用各种手段来影响或干扰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这要求我们法官必须有足够的抵御能力和防范技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经受住权力的考验,谨慎用权,规范用权,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我们应当谨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它属于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对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人民利益,切不可将权力作为谋求私利的工具。制约是权力正确行使的必要保障。我们应有良好的心态,对待批评与管束,自觉接受人民对我们行使权力的监督。
五、修身养性,不让恶念驻心灵。红尘滚滚,拜金声啸,物欲横流,各种利益的诱惑已叫少林僧人难于六根清净。法官没有也不可能生活在世外桃园。南山美酒,西湖歌舞,灯红酒绿或多或少地诱惑着我们,考验着我们。对利益的态度实际上是人生世界观和价值观在生活上的反映。因此,常修廉政之身,常养清白之性,擦洗思想上的拜金主义之尘,清除灵魂深处的贪欲恶念尤为重要。修廉政之身,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培养淡泊明志、先人后已的道德情操,远离拜金主义,扫除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思想恶念。养清白之性,应当培养以俭养德、甘守清贫的道德风范。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统,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我们法官应当习惯艰苦、清贫的生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德操自律,高节自守,克己自律以无欲则刚。
回顾自己在法院工作近30年的人生历程,自己在廉政方面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像上述三名服刑人员类似的思想波动并非毫无反映,在小节方面也难言两袖清风。今后自己应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借鉴他人蜕变的惨痛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一名清廉之士。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