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随想
一年多来,我主要在刑事审判庭参加陪审工作,共参与陪审案件42起,也是葛洲坝法院参与陪审案件最多的人民陪审员,之所以能取得这一成绩,一方面是由刑事案件的法律特性决定。刑事案件为国家公诉案件,不像民事案件强调调解率;刑法宗旨是罪行法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判;从刑事案件程序上看,刑事审判有公安机关侦察、检察机关起诉,案件定性及证据收集的程序也比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证据,法庭核实,质证要快一些。我曾经就在一天参与过3个简单案件的陪审工作。另一方面,基层法院案件较多,审判人员普遍不足。如我所在刑庭的审判人员人数只有3人,庭中的3名人民陪审员其中1名陪审员任职不久因单位人事调动,暂时无法参与案件陪审。在实际工作中,多为两名审判人员或一名人民陪审人员共同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审判力量的不足。
然而,我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源于法院对人民陪审工作非常重视,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其一,注重学习交流。葛洲坝法院的十名陪审员,均来自葛洲坝集团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我们经单位推荐、培训考核合格经宜昌市人大任命后,正式上岗。为了让我们尽快进入角色,更好的担任自己的职责。葛洲坝法院多次组织我们在各个庭中参观学习并有计划的安排我们观摩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全过程。对法院庭审有一个感性认识。在参与多个案件的集中旁听之后,院领导和各个庭的法官及时和我们一起总结、交流。在充分尊重我们意愿的情况下将我们分到各个庭中。因为我对刑法有浓厚的兴趣,加之在学校刑法成绩较高,被分到了刑事审判庭。其二,工作细致入微。为让我们在庭审前随时查阅案件,掌握审理案件主动权,葛洲坝法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室,便于我们工作。由于人民陪审员既要做好单位本职工作,又要兼顾陪审工作,很难请假抽出时间参与陪审。葛洲坝法院每次都会提前3到4天通知我,并将注有开庭时间、案件内容的信函发我所在单位,便于我视情况及时调整时间,及早安排工作,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当我每次在和审判席上身穿法袍、胸戴国徽的法官并肩而坐,随着审判长法槌的下落,法庭的庄严肃穆触动了我,这一刻我担负了属于法官光荣而神圣的职责,这既是我享有政治荣誉和政治权能的体现,也是表达民意和己见的切实机会,于是,在每次接到陪审任务时,我都会尽心做好每项工作。我感到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理应做好两项工作:
当好裁判。参与合议庭案件审理是人民陪审员的主要职责,在案件审理上陪审员与审判员具有平等的权利,人民陪审员也是案件审理的裁判员,不是陪衬员。因此,人民陪审员必须增强当好裁判员的责任意识,做到案件审理前认真阅读卷宗,全面弄清案情,掌握审理主动权;审理过程中要敢于就案件事实、当事人陈述不够清楚等问题进行发问;参加合议庭评议时要独立发表对事实认定、法律运用及裁决的意见,意见分歧较大的,还可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而真正担当起裁判员的角色。
当好宣传。人民陪审员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与人民群众联系比较密切,在单位中我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和团委工作,结合人民陪审的审判经历主动把自己学到的法律法规知识向周围职工群众进行宣传,也选择一些典型案件的教训向职工进行解析和宣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
我认为人民陪审制度是一项很好的体现民主政治的制度,但在执行的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第一,细化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为提高审理案件的公正性,人民陪审员可在庭审前随机产生,在案件审理前,可告知当事人案中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并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做概括说明。第二,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奖惩措施及保障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促进人民陪审制度的发展。第三,建议建立判决书人民陪审员签约送达制度,并最终使之成为一个常设的院内咨询机构。
回顾一年的陪审实践,让我看到了法官的辛苦,感受到了法官的敬业精神和法院的公正性,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将以朴素的道德情操为司法公正增添一份力量。
作者单位:葛洲坝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