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党组迅速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全会精神
8月8日下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关键之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市委七届五次全会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锚定省委赋予宜昌新的目标定位,对宜昌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作出全面部署,审议通过相关《实施意见》,并对全市经济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会议精神十分重要。
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全市两级法院要采取党组第一议题学、中心组集体研学、支部集中讨论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湖北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宜昌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上来,做到识大局、知大局、入大局,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明确工作思路重点,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全市两级法院要在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指引下认真研究谋划推进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宜昌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自觉践行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审判理念,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积极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为大局服务。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升级版,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服务宜昌打造更高水平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深度融入共同缔造,发挥好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强化人民法庭“三服务”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宜昌打造人城景业融合共生的绿色低碳城市。要以降本增效为核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宜昌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现代产业体系。要妥善审理涉交通枢纽建设和交通运输相关案件,服务宜昌打造内畅外联的高能级综合交通枢纽。要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司法裁判,加强旅游专业审判,服务宜昌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世界文化旅游名城。
会议强调,要锚定争创一流目标,提高工作质效标准。要深刻领会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宜昌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所蕴含的“高质量”“典范”“世界级”理念和标准,不断迭代审判工作理念,提高法院工作标准,锚定中院党组提出的“四提竞进、争创一流”目标不动摇,全力以赴做好下半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审判执行任务,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昌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院在家院领导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