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患病欲变更抚养权 鸦鹊岭法庭用温情点亮司法之光
时间: 2022-07-20 10:51
来源: 夷陵法院
2018年4月,原告赵某与被告余某经鸦鹊岭法庭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赵小某由母亲余某直接抚养,原告赵某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13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止。
原、被告离婚后,被告余某慢慢出现精神类疾病,且越来越严重,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这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余某母亲从去年开始多次电话、微信联系承办法官,倾诉现在所面临的生活问题,希望把孩子交由其父亲抚养,但余某母亲表示不想起诉赵某,希望通过法官从中调解。
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与赵某沟通,但赵某在与余某离婚后,再婚且育有一子,赵某也有很多顾虑。为现实情况所迫,也为了赵小某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承办法官没有放弃与赵某的沟通,用司法温情感动了赵某。
2022年5月28日,在法官的沟通下,赵某、余某及其母亲到鸦鹊岭法庭商量此事,最终赵某同意赵小某由其抚养,余某待能正常工作后,每月支付赵小某抚养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