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战报】执行:为老人提供一方安稳天地
家住归州镇某村的老人周某今年已经94岁高龄了,但仍然独自生活。今年其住房经鉴定已成危房,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必须尽快迁出。由于迁出事项一直得不到落实,近日,秭归法院执行局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前往该村,执结了这起赡养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和帮助下,申请人周某的住房和生活问题均得以解决。
2011年,因赡养问题得不到解决,老人曾一纸诉状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老人变更诉讼请求,只要求两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赵某德、赵某福为老人提供安全的住房并照料其日常生活起居,并每人每年给付老人赡养费900元(含门诊医疗费),承担老人因病或意外受伤住院开支的医疗费用及老人去世后的安葬费用。
法院判决后,老人一直单独居住,两个儿子每年按时给付赡养费。但今年,老人单独居住的房屋已成危房,随时会有倒塌伤人的危险,不能再居住,老人的住房问题必须解决。当地政府和村里十分重视,多次出面协调,但大儿子家中人口数多,条件的确有限,老人又因婆媳关系紧张,不愿去小儿子家居住,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无奈之下,村里想到了法律途径。在村法律顾问的帮助下,老人向秭归法院申请执行。在收到案件后的第二天,执行干警便赶往该村,实地查看了住房情况,并在村委会的协助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执行干警法理与情理的劝说下,老人与其两个儿子达成了协议,约定老人跟随大儿子居住生活,每月由小儿子给付护理费100元。老人的安全住房和生活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看着老人慈祥的面容,在场所有人也都放下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