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调研的快乐
从小生长在农村困难家庭,练就了我坚毅的性格和吃苦耐劳的品质。在外读书时,假期就去拉板车挣生活费。从事审判工作近20年,有在多个基层法庭工作的经历,至今还兼任五峰镇法庭庭长。那些首创“背篓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的同事们的精神常令我激动不已。2002年院领导安排我做调研宣传工作以来,我勤于学习求提高、勤于工作求实效、勤于思考求创新,实现了从办案人员到调研工作者的转变。
从事调研工作之初最感缺乏的就是理论知识。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为此我于2002年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妻子全力支持,包揽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每天,我早上6点起床,按计划看教材50页,下班吃完饭,椅子、桌子不挪动,铺开书和资料,做习题到深夜。有时妻子女儿还对着标准答案给我评卷打分。2003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而各种稿纸塞了满满一纸箱。
近几年来,辛勤的汗水也换来了一定的收获。在最高法院《法律适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以及《证据学论坛》(何家弘主编)、《判解研究》(王利民主编)等法学刊物发表论文、案例30余篇20余万字。在全国法院第13、16、17届学术讨论会同获三等奖,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共6次获奖,4次被评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我院曾被评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促进今后写作能力水平有所提高,我想谈几点写调研论文的感受,以期抛砖引玉与各位同仁交流。
积累素材——搜尽奇峰打底稿
写作需要素材,如同建房需要砖瓦。积累素材需要平时做有心人。为此我备了一些档案袋,发现有价值的材料就往里装。我注重随时随地与老百姓拉家常,有一次人们聊天说,现在连爹妈都有假的。这虽是一句笑话但引起了我的思考。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与夫妻并非同一主体时,如何认定亲权主体?丈夫抚养了没有亲子关系的孩子,能索要抚养费吗?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促使我广泛涉猎。为了查《红楼梦》中王夫人对赵姨娘说的一句话:你不要以为生了他(贾环),就不得了,只有我才是他的妈。我先后找了四个版本的《红楼梦》来看,包括流传到苏联去的手抄本。这真是如同画家游历名山大川——“搜尽奇峰打底稿”!
确定选题,需要看别人已做了怎样的研究,为方便检索,我留心收集了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全套《人民司法》。有了素材和自己的观点,我还注重从经典著作中寻找依据。在写《论婚生婴儿亲权及其价值基础》这篇论文时,我就查阅了恩格斯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以及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并写下了详细的读书笔记。后来,这篇9000多字的论文被最高法院《法律适用》2005年第7期刊载。
科学选题——高点起跳定基调
“题好一半文”。司法调研须紧扣工作中心,站在全局高度看问题,紧紧把握时代脉搏的跳动科学选题。基层法院调研工作者易因事务烦琐、接触面窄而受到局限,选题要做到高起点、深层次、大视角有一定难度。因此,我总是抓住一切机会向专家学者请教,使自己的思维置于法学领域的制高点,然后高点起跳。如写《证据主观特性新论》前后,我就曾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论坛》主编何家弘先生和证据法研究所所长汤维建教授虚心请教;写《传统裁判理念的超越》,就曾向赵钢、汪习根、张德淼等教授请教;写《婚生婴儿亲权主体认定之困惑与超越》,在武汉修改论文就向蔡虹教授请教。同时在选题时,就注意到世界法律大会将在北京召开,亲子关系问题是五大主题之一。在宜昌举办全国法院第14届学术讨论会期间,捕捉机会向专家三次提问。平时,经常和中院研究室保持联系,研究室更是常给我寄资料,及时传达最新、最前沿调研信息。以基层法官所处的环境衡量,写论文,题目宜小,至少要限制5次以上。题目小不等于价值小,同样能达到一滴水见太阳的效果。如撰写《婚生婴儿亲权主体认定之困惑与超越》一文,就作了五次限制:婴儿(婚生)——亲权——亲权主体——认定——有关问题(困惑与超越) 。
在科学选题基础上,还需要精巧破题开好头。我在全国获奖的三篇论文开头方式各不相同:《证据主观特性新论》是“开门见山”式,以阐释 “证据主观特性”的含义下笔; 《传统裁判理念的超越》是“一针见血”式,开篇即列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2003]20号第12条与《安全生产法》第48条抵触的内容,从焦点处落笔;去年的论文《婚生婴儿亲权主体认定之困惑与超越》则是“解剖麻雀”式,引用一起亲子关系事实“悬疑”,两审判决截然相反的案例开头,设悬念、埋伏笔,引人入胜。
本盛木荣——为有源头活水来
人的大脑中的灵感必须不断地与社会生活现象碰撞、摩擦,才会产生闪亮的火花。因此调研尤其需要贴近审判实践,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写出有价值的论文。2005年,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我共参加会议26次,研究疑难案件108件次。2004年引起我写作《传统裁判理念的超越》一文的,是一位在外省挖煤被石头砸伤腰椎及右肾的农民工请求工伤待遇的案例。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法律救助活动,让我看一下判决是否存在问题,我指出该判决对劳动争议适用民法通则第119条按侵权赔偿处理不妥;再审判决倒是引用劳动法条文,却对用人单位论过错责任,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又一次再审,却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未提起行政诉讼)否定“工伤认定”决定已经确认的惟一伤害事实——也即否定工伤认定……直到最后作出各方都满意的公正判决,当事人写信感谢法院,我写了一篇案例分析在《判例与研究》发表,并继续展开写整个工伤事故案件的处理,该论文后被选送参加全国学术讨论会,荣获三等奖。
“三余”调研——苦旅回味有甘甜
从事调研注定要比别人多付出,与明月清灯相伴、守望于法律十字街头。尤其是基层法院调研工作者,一般难以做到专职,所以,许多文章都是“三余”时间学习和思考才写出来的,即每日的八小时之外、每月、每年工作、社会活动之余(节假日)。
记得去年春节期间五峰大雪封山,小孩正月初九必须赶到宜昌报名,只好请车送。身为机关党支部书记,我正在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做党员情况分析,晚上10点多钟突然接到司机电话,险段千丈岩禁止通行,要我给交警队长打电话。我搓搓有些冰凉的手,心想:今夜通过,怎能令人放心呢!等明天吧,要是今夜再下一场雪呢?犹豫了好久还是拨了电话。交警队长说,为了安全,还是明天走好。我想也是,急忙赶回家……将冻了半夜、饿了半夜的女儿安顿吃饭、睡下就快3点了。自从搞调研后,每天临睡前我总要动笔写上一点什么。“人们提出现代司法理念,而现代、古代是一个时序概念……司法裁判活动,科学是不能缺席的,科学裁判理念是导引裁判能力之船的灯塔!” 我推开窗户,眺望苍茫的夜空,顿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后来这几句话还成了去年获奖论文的结束语呢!
写论文参加全国学术讨论会如同造卫星,成功皆大欢喜,失利就什么也看不见,因此尤其需要较真儿,反复推敲每一句话。有的论文实际也就差那么一点儿。今年我向高院寄了三次修改稿。拿标题来讲,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再改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怀胎”、再定为“婚生婴儿”。我记得交稿期限最后一天,午休时突然想起已交的论文有几处需要修改,想到下午3点有一趟去武汉的班车,迷糊中一咬牙翻身起床,到街上重新打印制作。我以最快速度赶到车站时已过了五分多钟,望见车在盘山公路上缓缓行驶,急忙请车站帮助联系。我转身买了两包好烟,迅疾操近道往山上爬去……在半山腰截住了客车。我递过烟,司机说,车到武汉是凌晨3点多钟,你让人来拿吧。我又掏出20元递过去,说,您坐的士去,无论如何帮忙在8点上班时送到。司机迟疑了一下总算答应了。待我回过神来,发现衣服早已被汗水浸透了,我一屁股坐在路边好半天不想动。当论文荣获全国三等奖的喜讯传来时,所经历的一切劳累辛苦骤然涌上心头,但瞬即便浸泡在快乐和欣慰之中!
康德有言:“大自然迫使人类去加以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建立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案”到佘祥林、潘宜均案,似乎不断地提醒我们:通往法治的道路布满了荆棘和障碍,充满了热血、眼泪、汗水和辛劳。正如丹宁勋爵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案子开始了向妻子在家庭法中享有平等权利的改革,从被遗弃的妻子在结婚住房中的居住权,一直发展到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的平等权利——这些在今天被我们视为不言而喻接受下来的东西,在那个年代还仅仅是法律的“新生儿”,面临着未卜的命运: 法治的发展既需要每一名法官以对法律正义的热忱和信仰,艰难地、不遗余力地、一个一个案件地推动;同样需要司法调研工作者对一个个似乎微不足道的问题的艰辛探索!
调研如同登山,目标定在山顶,八成只能登上半山腰,目标定在山腰,则十有八九只能在山脚转上几圈。扬朔在《荔枝蜜》中高度赞扬蜜蜂精神,小小蜜蜂在百花丛中不辞千辛万苦,才为人类贡献出甘甜的蜜。做调研工作更需要如蜜蜂一样默默无闻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作贡献的博大胸怀,不苛求做最成功的人,但力争成为最努力的人!因此,调研的快乐在于享受追求目标的过程。——跋涉在司法调研漫漫长途中的同仁们,让我们以张晋藩先生“愿假双翅凌绝顶,囊括群山入襟怀”的诗句共勉吧。
作者单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