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任
时间: 2009-04-27 21:53
分管执行工作快一年了,虽然是名女同志,但我依然亲自带队执行,因为我始终坚信,没有消化不了的骨头案。
接访一起简单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当事人,却使我感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申请人是一位六十岁左右的妇女,她满脸憔悴、眉头紧锁、目光黯然、双手长满老茧,这一切,似乎在向我无声的诉说着生活的艰辛和世事的沧桑。
我通知承办人到办公室,原来申请人的丈夫长年卧病在床,其独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外出务工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至今没有拿到赔偿款。
被执行人父母的消极抵触、杯水车薪的司法救助资金、申请人所在的镇政府和居委会的无可奈何,丝毫没有动摇我的决心。通过多方奔走、反复协调,镇政府支付了一部分救济金,法院给申请人发放了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资金,被执行人的父母支付了一部分赔偿款,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接着,我们又联系民政部门解决申请人夫妇的后顾之忧。
案件虽然顺利执行,但我的心情却无法轻松,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并非是我们的唯一责任,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体恤之心和悲悯情怀是法官职业对我们的道德要求,扶危济困也是法官对社会的一种道德责任,面对他们,我们要做的似乎还有很多……
作者单位: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