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劝饮是陋习
“劝饮”本是一种礼节,也是一种习俗。但强劝硬逼,则有悖于常理。中国的酒文化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劝酒辞一套一套的,逼得人强行灌下,过量者或心醉神迷、昏昏欲睡;或面红耳赤、呕吐失态;更有甚者酒精中毒,死于非命。
豪饮强劝,有许多愚不可及的“理论”,比如“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胃出血”;“酒逢知己千杯少”,云云。亲朋好友一聚,难免喝上几杯。看到他头疼脑热身体不适,本应嘘寒问暖,你却要把朋友灌得酩酊大醉,劝得让他呕吐出丑,这不算“友谊”!每逢劝到这份上,客人也以为这是优礼有加。推却不恭,于是又来个“宁伤身体,不伤感情”。一来二去,称兄道弟,推杯换盏,不幸的事也就发生了:酒后无君子,出口伤人,打架斗殴者有之;昏睡不醒贻误工作者有之;酗酒闹事甚至触犯法律者有之;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更是接连不断……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酒精中毒的人数超过千万,因醉酒而死亡超过万人,真是触目惊心,可悲可叹。
中国人历来重视酒文化,饮酒确不失为一桩雅事。虽然也有偶尔小醉的时候,但那是兴之所至,并非现今的那种强逼硬劝。古人将酒色财气谓之人生四戒。这里的“戒酒”是指勿嗜酒、莫贪杯。是对那些饮酒人和劝酒人自身的规诫。
时代变了,我们的酒文化也应与时俱进,饮酒的方式也得改一改。喝酒以尽兴为原则,随意最好,尽量营造一种宽松的环境。酒量有大小,身体有强弱,相互情意礼节到位即可。“感情好,能喝多少喝多少”。节庆假日、工作之余、接待应酬都不能少了酒,虽说舒心的酒千杯不醉,但还是要量力而行因人而异才好。毕竟,强行劝饮是一种陋习。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