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百溪河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在五峰法院签订
6月16日,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带队到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实地调研,与五峰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并与县法院、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同签订“共建百溪河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裴缜副院长和五峰法院蒋正院长、百溪河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宁宗振共同为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座谈会上,各与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介绍了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概况,分享了经验与做法,并就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全面系统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展开了深入探讨。
裴缜表示,各单位在五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密切协作,做了大量工作,五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并对“林长 法检两长”“河长 法检两长”等协作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裴缜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现在的一小步就是以后的一大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要强化环境司法与行政职能衔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合作机制,打造生态环境大保护联动格局;要加强以案释法,做好普法宣传,提升环境保护的全民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正表示,三方围绕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基地、共签协议,开启了常态化合作新篇章,五峰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加强各方协作,主动服务作为,切实发挥共建协议和司法保护基地的作用,为打造美丽五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