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调解涉企纠纷,助企合作“再续前缘”
“小李,给汪庭长说一声,两案发票已收到,钱已支付。案件已经彻底解决,辛苦你们了!”宜昌某包装公司的代理人罗律师发来微信说到。近日,龙泉法庭成功调解两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感谢。
案情简介:
被告宜昌某包装公司系本地行业内龙头企业,二原告均系江苏省从事包装代加工的中小型企业,双方合作已久。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宜昌某包装公司在第三方欧某雅公司接下大量护肤品外包装盒的生产订单,分别向二原告公司下订由其代加工,并由二原告直接将相关产品交付第三方欧某雅公司,后因第三方欧某雅公司对部分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拒收,双方就该部分货款的抵扣问题产生争议进而引发诉讼,二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宜昌某包装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合计130万余元。
化解纠纷:
庭审中,因双方往来业务订单较多,且订单均系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线上方式协商达成,双方对案涉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数量均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后给予双方补充举证期,从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有利于疫情防控角度出发,通过线上证据交换的形式组织双方进行对账,在对账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在第二次庭审中引导双方理清了订单往来情况,并针对争议的焦点问题提出初步调解方案。两次庭审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引导双方协商沟通、交换意见,最终促成双方在人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在线达成调解协议,从二原告起诉金额中扣减80万余元。现被告宜昌某包装公司已在调解书下发后7日内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两起涉企纠纷得到了妥善地化解,双方企业合作关系得以维系。
上述两起涉企案件以线上调解结案并及时履行完毕,既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同时,这也是龙泉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接下来,龙泉法庭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研判涉企案件,提供高品质诉讼服务供给,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