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花开-斗球app官网苹果下载安装

|

雾里花开

时间: 2009-05-18 20:25
    上周二上班后,庭长把我叫去他办公室,交给我一个卷宗:“小张,这件上诉案件就交你办吧,这是你审判生涯的第一案,可得认真仔佃哟!”“好的,请您放心!”我信心百倍。这是我这个名牌法律大学的研究生,分到中级法院民二事庭搞了八个月的书记员后,第一次履行法官职责。

    我认真地阅完全卷,觉得案件简单。原告是本地一家制药公司,被告是福州一家医药公司,双方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最后一次对帐中,原告认为被告下欠其药款186.5万元,被告只认可154万元,对原告所称的32.5万元的货款,以未收到货为由拒付,遂起诉争。原告的证据有三份:通过铁路部门发货的《托运单》、通过邮政快件寄送《提货单》的汇费凭证、福州邮局送达快件的《回执》。被告辩称,其收到快件属实,但里面装的不是《提货单》,而是两小袋各20克的新药样品及《检验报告书》。依证明标准, 应由原告举证快件中装的是《提货单》或药品由被告提走的证据。否则,即使认定原告发货属实,但不能证明被告收到。据此,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举证尚未达到货物由被告提走的证明标淮,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我认为,一审判决理由基本成立,本案应当维持原判。我为承办的第一件案件不是烫手山芋而暗自心喜。

    在胸有成竹之后,我商请庭长担任审判长,由李法官和我组成合议庭。我要让他见识一下我驾驽庭审的能力和辩理析法的超凡口才。

    今天上午,本案二审正式开庭。庭长主持相关程序后,宣布由我主持法庭调查。我简单地归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之后,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判决认定事实有无异议并要求他们补充举证。双方均表示无新的证据,但原告坚称邮政快件中寄的是《提货单》。

    于是我按撰写的庭审提纲进行深入发问:“原告,你方是否到福州火车站查收货登记?”

    “调查过了, 因铁路部门的货运资料保存期为6个月,现己无法查明。”原告作出解释―――看来,原告已穷尽证明被告收到货物的举证手段,案件结局正朝我预料的方向发展。

    我在发问过程中,庭长时而静神细听,时而翻看卷宗材料,特别是原告举证的快件汇费凭证和被告举证的那只邮政快件袋。大概是上面的复写字迹己经褪色,他仔细地看了又看,瞧了又瞧。我发问完毕之后,征询庭长有什么补充发问的。我自信我的发问全面而又详细,征询不过是程序和礼节上的需要。果然不出所料,庭长扭头示意他右侧的李法官有无发问的。李法官表示没有。我猜想,庭长可能会宣布进入法庭辩论。谁知,庭长将法捶一击,清脆地说:“法庭调查暂时中断,现宣布休庭15分钟"。

    我如堕云雾地望着庭长。庭长欠身对我耳语:“你去司法处鉴定处借一只天平秤和放大镜来。”我茫然地点点头。

     恢复庭审之后,庭长庄重声若洪钟地发问:“原告,你们所称快件中的铁路《提货单》是几联?

    “两联,一张是收贷人留存,一张是交铁路部门的。”

    “纸张规格是多大?”

    “是,――大概长十五、六公分、宽七、八公分吧。”

    “这么说,二张合并比16k纸还小一点?”

    “是的。”

    “纸张厚度呢?”

    “蛮薄,比16k纸薄一些。”

    “你们厂生产的药物样品一袋多重?”

    “20克一袋。”

    “你们寄样品都是两袋吗?”

    “是的,一袋供对方检验,一袋用于留存。”

    我不知道庭长为什么要问这些与案件没有关联意义的问题,真给人有些雾里看花的感觉。

    庭长扭头向被告发问:“你公司与原告有多年的业务往来,原告刚才的回答是否属实?”

    被告律师略显迟疑地点点头,继而低声说道:“属实“。

    庭长突然问双方:“你们知道一张16k纸有多重吗?”

    原告代理人摆摆头。

    被告代理人也称不知道。

    庭长指指天平说,我们来当庭验证一下吧,接着吩咐我放上一张a4纸。庭长仔佃看后宣布说:“4.55克。这个重量比行业标淮轻0.12克,但它肯定比16k纸重。”接着他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审判台前过目验证。双方代理人看后都表示认可。

    我虽然为庭长连对纸张重量这类专业知识的了如指掌深感震惊,但仍然对庭长问话中深藏的玄机一头雾水。

    继而,庭长吩咐我拆开一审卷宗,将被告举证的那个邮政快件袋放上天平。一称,42克。此时,我忽然发现被告代理人之一的律师神情有些异样―――难道他已洞悉迷底?

    庭长说:“想必双方当事人都能解答这道简单的算术题,针对你们双方关于快件袋所装物品的矛盾说法,各自主张的邮件重量是不同的。按原告所说,快件的邮寄重量应是46.55克,而按被告收新药样品的说法,邮寄重量至少是82克。那么我们现在看一下邮政部门寄快件时所标注的重量,如果该重量与一方的主张相一致,该方的陈述就是真实的,否则,其主张就不能成立。你们同意这种论证方法吗?”

     原告代理人爽快地说"行"。被告律师也嘟哝一声"可以"。

     我豁然开朗,顿觉雾里花开,未等庭长发话,便拿起放大镜看快件上标明的邮寄重量,随后高声宣布:“46克。”原告的两个代理人顿时相视一笑。原告的两个代理人则面面相觑。

     法庭辩论显然超出我原来预想的范围,被告代理人一个劲地解释,说当时公司里有个业务员跳槽了,货可能是他收了,表示悉听法庭裁决。

  法庭当场宣布撤销原判,改判被告承担付款义务和诉讼费。

  下午,我送判决书给庭长签发时,又是恭维,又是检讨。庭长拍拍肩让拍我坐下来,爽朗地说: “你明白就行了。记住,通晓法律不一定精通审判。将书本知识升华审判技巧,需要经验的积累。准确认定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审查证据、认定事实一定要全面细致,明察秋毫,而不可忽视任何蛛丝马迹,细微末节,特别是在判断证据时,不可忽视各类专业知识、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常识的运用。例如本案,即使没有邮政快件袋,也可以通过邮政收费标准和快件付费22.50元推算出快件的重量,……。”

    这时,我才感悟到陆游那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深沉。从一个法律院校的高材生到一个高素质的法官,我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雾里花开 。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