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肖笛副院长率队到宜昌调研指导营商环境工作
9月13日至14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率立案庭、民二庭、信访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一行到宜昌调研指导“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有关的重点突破项目及先行区改革工作。
肖笛一行实地调研了宜昌市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西陵区解放路社区“共享法庭”和枝江市综治中心,详细了解宜昌法院开展多元解纷、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建设、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宜昌法院营商环境建设重点突破项目开展及先行区创建情况汇报,并征求中基层法院对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肖笛对宜昌法院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宜昌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推进重点项目改革创新,相关经验做法值得总结、优化、推广。他强调,宜昌法院工作基础好,改革创新热情高,要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探索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宜昌经验”。一是要坚持中基层法院上下联动、有机对接,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发挥简易速裁程序优势,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层层压实积案清理责任,抓实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力求实现积案“动态清零”。三是要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尽最大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同发力加快改革创新项目创建,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实实在在收获“降本增效”。四是要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贯彻“多重整、少清算”理念,积极探索企业预重整机制,打造预重整典型案例。五是要争先创优、树立标杆,注重工作经验的提炼总结,把握宜昌法院的人才基础、文化底蕴和发展机遇,有针对性地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更多“宜昌智慧”。
省法院立案庭庭长熊顺就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他强调,先行区不能为了创建而创建,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突出对当事人的便利度,以实际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徐冰充分肯定宜昌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她强调,先行区创建的根本在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展,要站位高远,深化府院联动,强化上下业务沟通交流,全力解决破产办理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
宜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中院涉营商环境工作相关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国强,二级调研员宋家生,西陵区委副书记李发兵,枝江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赵进,西陵法院、枝江法院、当阳法院、秭归法院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