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惠波院长勉励远安县法院 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全国模范法院”
2023年3月15日至16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率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到远安县调研指导争创“全国模范法院”、提升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工作。
孙惠波一行深入镇村、企业、法庭,实地调研了远安县综治中心、花林寺镇“人民有事您请说”接待站、旧县镇鹿苑村、宜昌盼盼木制品公司、嫘祖人民法庭,详细了解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司法作风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村居群众、企业家、乡镇干部等人员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并召开调研座谈会。
孙惠波结合实地调研中了解到的工作评价和意见建议情况,对远安县人民法院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争创“全国模范法院”、提升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指导。
孙惠波对远安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远安县委对法院工作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为争创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和扎实的组织保障;远安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坚持党建引领,以高质量的党建带动高质量的队建,取得了一系列荣誉,为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全院上下斗志昂扬、信心满满,向“全国模范法院”这一法院系统最高荣誉进行冲刺的时机和条件已然成熟。他强调,远安县人民法院应牢牢抓住机遇,锚定目标,坚定决心,向难而行,全力争创“全国模范法院”,为一域争光、为全局添彩,以应有担当交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异答卷。
一是谋实为先。要加强系统研究,在工作重点、工作环节、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等方面认真谋划,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实际行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执行难等群众关切的问题,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相向而行。要注重提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主动靠前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让程序衔接更紧,采取灵活多样的审判方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实干为要。要抬高标杆创一流,瞄准更高目标,对标对表全国先进,强化过硬作风,以更实举措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全国模范法院”。要主动作为,优化工作作风,转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观感。要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加强释法说理、判后答疑、案后回访等工作,推动当事人一审服判息诉。要改进工作方法,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从诉调对接、便民惠民、司法公开等方面多管齐下,积极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力量参与解纷工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实效为本。要厚植为民情怀,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通过人民群众的评价来检验法院担当作为的底色。要扎实做好审判工作“后半篇”文章,牢牢守住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充分照顾人民群众的个体感受和群体感受,从法理、事理、道理层面让人民群众接受和信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能动司法,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更好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认知度和获得感,以更高标准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调研期间,孙惠波与省人大代表、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朝,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四海进行了工作交流,登门走访了省人大代表付炜炜。远安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孙明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琼涛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