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老有所依” 传承良好家风
“黄奶奶,女儿最近给您打电话了吗?”
“我们现在每个星期都通电话,今年过年她还要来看我!”
89岁的黄奶奶是一起赡养案件的原告。黄奶奶一家原本居住在巫山某地,多年前跟随其子移民到当阳生活,女儿则留在了巫山当地。黄奶奶一直由儿子照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生活逐渐无法自理,需要外出务工的儿子一家不得不把老人寄养在福利院。然而,随着老人自理能力的下降,护理等级和护理费用越来越高,儿子的压力越来越大,多次与姐姐沟通母亲赡养费的分担问题,但女儿坚持认为自己已出嫁,没有赡养义务。其子无奈将此事告诉了年迈的黄奶奶,黄奶奶伤心流泪数日,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
该案经当阳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黄奶奶的女儿联系,在多方调解下,两名子女就黄奶奶的赡养问题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法官还将福利院的电话号码发送给黄奶奶的女儿,要求她经常与黄奶奶通电话,关心黄奶奶的生活及心理状况。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也多次与福利院沟通,了解黄奶奶的生活情况。
时隔一年,承办法官与宜昌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一起来到福利院,回访让他们牵挂已久的黄奶奶。
“太感谢你们了,女儿现在每周都给我打电话,今年过年还要从巫山来看我,在这之前,我们十几年没有联系了。我的儿子和女儿现在关系很融洽,没有再为我的事闹矛盾了。”临走前,承办法官又与黄奶奶的女儿通了电话,叮嘱她有空多关心老人。
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督促子女给付赡养费并看望、问候老人,体现了对老年人在养老方式上自主意愿的尊重和对于精神赡养的倡导,使老有所依得到更全面的保障。恰逢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宜昌两级法院通过开展回访等一系列的敬老护老重阳节主题活动,传递法治精神,增强老年群体维权意识的同时,也让老年人感受到关怀与温暖。
宜昌两级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厚植思想基础,转变审判理念,充分保障群众的利益。从仅关注案件裁判功能的传统理念,转变为重视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相结合的审判理念。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情感、伦理关系的调整和修复,将法律的刚性和家事纠纷化解的柔性相结合,用司法温度消融亲情纠纷中的冰霜。案结之后,积极开展家事案件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工作,持续弥合亲情,不断涵养和弘扬新时代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