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起涉毒案例,你一定要看!
2022年6月23日,当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和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并对两起案件当庭作出了判决。
案件1: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闫某某在当阳城区贩卖毒品,被告人杨某某居间介绍牟利。闫某某作案10次,共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1.17克,甲基苯丙胺(冰毒)2.6克,获利5350元。杨某某居间介绍贩卖4次,共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0.36克,甲基苯丙胺0.8克,赚取差价480元。二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闫某某、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属共同犯罪,最终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案件2: 2022年2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出资1000元,由刘某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次日凌晨,张某某在家中与刘某某等三人共同吸食甲基苯丙胺片剂和甲基苯丙胺混合物。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张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考虑到张某某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和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张某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当阳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同时,常态化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通过公开宣判、普法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禁毒防毒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助力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