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凝聚法检共识 共促司法公正
11月29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孙惠波主持召开2021年第33次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许一鸣应邀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
会上,孙惠波对许一鸣一行列席审委会表示诚挚欢迎。孙惠波指出,邀请许一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宜昌中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法院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主动对接、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次实践。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助于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沟通协调,提高审委会审议质效和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随后,案件承办法官就提交讨论的案件案情、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合议庭意见等作出了全面的汇报和说明。各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许一鸣检察长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上发表了检察意见。许一鸣检察长同时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检察机关深入了解人民法院审委会对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尺度,增进司法共识,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工作的重要渠道。检察机关要充分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孙惠波强调,宜昌两级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法院的工作主动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二是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主动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三是要构建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保障。
下一步,宜昌中院将深入加强与检察院之间的沟通协作,细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机制,凝聚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