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涌泉同志任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8月7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肖高沛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汪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院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肖高沛副部长宣布了中共湖北省委和宜昌市委关于雷涌泉同志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并提名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的任职决定。
汪伟部长代表市委、市政府对雷涌泉同志履新表示衷心祝贺,对中级法院近阶段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新一届中院班子建设和工作开展,汪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二是要凝心聚力讲团结,党组班子成员要紧密团结,营造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担当作为求实效,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殷殷嘱托,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新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雷涌泉同志作重要讲话。雷涌泉说,作为党组书记,首先,将带头讲政治,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抓好各项工作;其次,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廉洁方面做表率;再次,恪尽职守,带领中级法院在队伍建设、案件审执、单位管理、基层法院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发挥集体智慧力量,营造和谐内部环境,实现新时代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新的发展。
宜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德武代表中院党组班子成员表态,全体班子成员坚决拥护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党组的决定,拥护党组书记和班长的权威,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在雷涌泉同志带领下,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履职尽责,尽心尽力做好各自分管范围的工作,努力争创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