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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法院+工会”携手同行 诉前调解 成功率百分百

时间: 2022-07-19 10:38 来源: 远安法院

7月14日上午,全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远安县总工会在分会场作经验交流发言。

全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jpg

会上,播放了全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专题片。远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琼涛在片中介绍:“县法院成立专门的法官团队给予法律专业支持,对较为复杂的案件一对一现场指导调解。”

2020年以来,远安县法院与县总工会同频合作,针对新时期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多、类型变化的特点,建机制、强指导,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全力推进“法院 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落地见效。截止目前,已委派调解诉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83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一是完善机制、更新理念,由被动等待向主动对接转变。远安县法院积极主动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调研,围绕案件受案范围、案件委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的规范性等业务与县总工会进行研讨,制订出台《远安县“法院 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业务指导、案件回访等机制。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加强与信访、人社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及“矛盾纠纷预警平台”全面摸排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掌握辖区内劳动争议动态,有针对性的指导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法院 工会”调解工作由被动调解到法院委派联合,再到企业、个人主动对接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劳调委”)调解的转变。

二是专业支持、变换方式,由对簿公堂向诉前和解转变。充分发挥法院委托委派的职能作用,主动引导起诉的当事人选择劳调委进行先行调解,及时申请司法确认,既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成本,减轻诉讼之苦,又使调解协议获得与法院裁定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县总工会把受案范围逐步从用人单位与职工方的劳动争议,延展到提供劳务者、农民工被侵权以及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公司与派遣员工之间等涉及的劳动争议,县法院成立专门的法官团队给予法律专业支持,对较为复杂的案件一对一现场指导调解,帮助迅速理清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确保劳动争议调解一起、成功一起。今年年初,县法院指导劳调委成功调解20多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天完成全部司法确认工作,帮助大批农民工在春节前追回长期拖欠的工资,避免了群体性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以法为本、注重实效,由职工维权向服务大局转变。县法院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和承受能力,在涉企案件诉前调解中,该院涉企案件办理团队联合劳调委,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劝说当事人给予企业更多理解、包容和时间,最大限度使双方获得双赢效果。
例如,2021年在调解张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时,法院协同劳调委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方面考虑,劝说申请人适当延长赔付时间,为双方制定合理赔付计划。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协调劝说,双方当事人由“剑拔弩张”到“心平气和”,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既让企业在困境中得到喘息的机会,又最大力度的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县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服务。

下一步,远安县法院将携手县总工会,进一步凝聚合力、守正创新、积极作为,着力打造远安“法院 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升级版,为全省构建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先行区贡献远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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